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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火災風險控管之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3年2月 更新日期:113年2月15日 作者:陳淑敏 編號:R02362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高雄一處鋰電池工廠於2024年1月間發生火災,當地消防局獲報後,隨即派人前往現場灌救。該處起火工廠為鋰電池之倉庫,裡面有著大量的蓄電池與充電器。
(二)鋰電池為目前及未來電池主流,舉凡空拍機、汽車、機車、自行車、手機、筆電及電動工具等,皆須依靠鋰電池來供電以維持運作;惟屢傳因鋰電池自燃引致火災。內政部消防署表示,鋰電池自燃有3種可能;過度充電、外部短路、內部短路。尤其回收來的鋰電池大多還有電力,可能導致電池中存電量高的電池向存電量低的電池持續充電,進而過充發生火警;爰呼籲有關鋰電池回收、運輸、作業及儲存時必須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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