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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議題-美、法總統國情咨文制度之研析 撰成日期:113年2月 更新日期:113年2月27日 作者:傅朝文 編號:R02383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我國憲法於89年修憲增修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一「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中規定相關條文。學者認此國情報告制度係參照美國總統向國會提出國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的制度所設計,而法國於2008年修改憲法時,也採取此制度。爰擬介紹美法兩國總統國情咨文制度相關規範及經驗,俾供參考。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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