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歐盟CBAM憑證制度看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之修法方向
撰成日期:113年3月
更新日期:113年3月7日
作者:莊弘伃
編號:R02392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歐盟自2005年開始施行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U ETS),EU ETS是透過歐盟指令Directive 2003/87/EC建立,亦即歐盟的內部限額和碳交易定價機制,以控管並逐漸降低歐盟境內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後於2023年5月通過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在CBAM 制度下,進口特定貨物至歐盟境內時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並購買相應之CBAM憑證,使進口至歐盟之貨物亦被課予等同歐盟本地產品應負擔之碳費(carbon price),在符合世界貿易組織法(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law)的同時,達成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及防止碳洩漏(carbon leakage)之目的。氣候變遷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需要全球性的解決方案,爰擬簡介歐盟CBAM憑證制度,以供我國法制之參考。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
背景說明
歐盟自2005年開始施行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U ETS),EU ETS是透過歐盟指令Directive 2003/87/EC建立,亦即歐盟的內部限額和碳交易定價機制,以控管並逐漸降低歐盟境內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後於2023年5月通過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在CBAM 制度下,進口特定貨物至歐盟境內時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並購買相應之CBAM憑證,使進口至歐盟之貨物亦被課予等同歐盟本地產品應負擔之碳費(carbon price),在符合世界貿易組織法(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law)的同時,達成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及防止碳洩漏(carbon leakage)之目的。氣候變遷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需要全球性的解決方案,爰擬簡介歐盟CBAM憑證制度,以供我國法制之參考。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