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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規教育學習權益保障之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3年3月 更新日期:113年3月28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蔡月秋 編號:R02415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教育部為鼓勵國民參與終身學習意願,加強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的學習參與,自民國(以下同)99年起持續依終身學習法第20條規定辦理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學費補助,年滿55歲者經認證的非正規教育課程,每人每年最高以新臺幣6,000元為限。為促進正規、非正規教育活動交流,鼓勵大學以較具彈性方式招生,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年滿22歲修習經認可課程累積達40學分以上者,即具有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如不報考大學,亦可作為學分抵免或升遷考核的參考。惟有關非正規教育對弱勢族群的補助與認證機構的擴大等問題亦有待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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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