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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兒童工作證制度及兒童安全行動計畫之簡介 撰成日期:113年5月 更新日期:113年5月8日 作者:李雅村 編號:R02462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報載已被判刑的兒童性侵罪犯,竟還能開班招生,兒童權益遭到漠視。民間團體建議我國可以仿效澳洲,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澳洲推行Working with Children Check(兒童工作審查)證照(簡稱WWCC證照),要求任何只要跟兒童相關的工作,包含夏令營人員等,執業前都要主動申請第三方機構認證,通過檢視才能與兒童進行接觸。
(二)目前我國兩大與兒童權益相關法律,分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係指政府為保護兒童(還沒有滿12歲)及少年(已經12歲,未滿18 歲)的權益所制定的法律。
為更加落實防制兒少性侵害事件,保護受害者,謹介紹澳洲兒童工作證制度與兒童安全行動計畫相關法制經驗,俾供參考。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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