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進口乳品與鮮乳區分標示之法制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3年5月 更新日期:113年5月30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林華彬 編號:R02485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我國與紐西蘭於2013年7月10日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簡稱ANZTEC) ,並於同年12月1日生效。根據ANZTEC關稅配額表規定,自協議生效實施期滿12年後,紐西蘭液態乳輸銷臺灣將取消配額,全面調降為零關稅。此外,我國也積極爭取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簡稱CPTPP),並於2021年9月22日正式向CPTPP協定存放國紐西蘭遞交申請函,未來也將陸續與CPTPP其他成員國談判農產品市場開放議題。依現行乳品品名及標示規定,從國外進口之液態乳品(牛乳)透過高溫殺菌技術處理,保存效期可達90天,卻與保存效期僅10至14天的國產鮮乳同樣標示為「鮮乳」,引發本院委員及國內酪農產業憂心不公平競爭,認為進口鮮乳應更名為長效乳(Extend Shelf Life Milk,ESL乳)。因現行法規並無「長效乳」相關命名規範,是否修正乳品標示規定容值討論。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