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平臺推動付費換無廣告訂閱制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3年7月
更新日期:113年7月29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傅朝文
編號:R02540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以下簡稱歐盟執委會)在2023年12月依數位市場法指定蘋果(Apple)、Google母公司Alphabet、亞馬遜(Amazon)、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和微軟(Microsoft)這6家為第一批「守門人」企業,自2024年3月7日起必須遵循該法規定。歐盟執委會隨後於同年3月25日宣布對蘋果、Meta和Google母公司展開調查,包括Meta「付費換無廣告」(pay or consent)方案等服務涉嫌違反歐盟數位市場法。歐盟執委會並於同年7月1日初步認定Meta於2023年11月在歐洲推出的臉書與Instagram付費換無廣告訂閱制,用付費換取無廣告模式,違反了歐盟的數位市場法,Meta可能因此面臨鉅額罰款。因本案涉及數據隱私與市場競爭相關問題,實有探討外國立法趨勢及其影響之必要。爰擬說明歐盟數位市場法與歐盟執委會對「付費換無廣告」方案之初步調查結果,並探討對我國法制之啟示。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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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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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以下簡稱歐盟執委會)在2023年12月依數位市場法指定蘋果(Apple)、Google母公司Alphabet、亞馬遜(Amazon)、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和微軟(Microsoft)這6家為第一批「守門人」企業,自2024年3月7日起必須遵循該法規定。歐盟執委會隨後於同年3月25日宣布對蘋果、Meta和Google母公司展開調查,包括Meta「付費換無廣告」(pay or consent)方案等服務涉嫌違反歐盟數位市場法。歐盟執委會並於同年7月1日初步認定Meta於2023年11月在歐洲推出的臉書與Instagram付費換無廣告訂閱制,用付費換取無廣告模式,違反了歐盟的數位市場法,Meta可能因此面臨鉅額罰款。因本案涉及數據隱私與市場競爭相關問題,實有探討外國立法趨勢及其影響之必要。爰擬說明歐盟數位市場法與歐盟執委會對「付費換無廣告」方案之初步調查結果,並探討對我國法制之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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