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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補助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之法制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3年7月 更新日期:113年7月29日 作者:林淑靜 編號:R02544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我國劃設貧窮線的標準雖與許多國家一致,為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 ,然而報導指出,2019年我國為全球貧窮率最低的國家,貧窮率不到1.3%,遠低於美國的17%、英國的12.3%、加拿大11.4%、紐西蘭8.9%、德國8.2%;比照和我國相類似的社經條件,韓國貧窮率為 16.7%,日本為15.7%,臺灣貧窮率比起日韓,還不到十分之一。外界批評造成數據美化之現象係因立法設計採防弊之思維,不但不符合社會變遷,讓實際上處於貧窮處境的人,無法成為法律上定義貧窮者,進而影響補助之申請;而取得中低收入戶者,更會擔心因其他補助導致超過中低收入戶之補助門檻,反而容易落入貧窮世襲之現象。
(二)衛生福利部2024年4月22日公告預告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下簡稱預告修正草案),其修正重點包括:放寬取消人籍合一始能申請之規定、檢討調整最低生活費標準及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因應就業不利處境者放寬工作能力及工作收入認定、加強福利緩衝期機制、增訂實物給付專章及強化遊民輔導等;其中就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仍引起社會團體抗議。本文爰就預告修正草案有關申請補助之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規定,提出研析。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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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