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法有關民防工作經費負擔規定之研析
撰成日期:113年10月
更新日期:113年10月9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林智勝
編號:R02599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內政部2024年8月28日預告「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辦法於2002年12月訂定發布,迄今修正5次,內政部本次修正係為強化國家全社會韌性,使民防人力動員編組與訓練,能更即時應變突發事故或動態性變化的災害,以發揮民防力量之自衛、自救能力,守護社會安全及秩序。
(二)草案指出,為使民防團隊訓練計畫內容更具體明確,因此明定民防總隊所屬各任務大隊每年度應實施1次或2次,召集編組成員全員參加,每次施以4小時以上訓練;民防團、民防分團、特種防護團、防護團及聯合防護團每年度應實施1次,召集編組成員1/3參加,每年施以4小時以上訓練 。爰此,其相關母法《民防法》之法制修正,容有討論空間。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
背景說明
(一)內政部2024年8月28日預告「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辦法於2002年12月訂定發布,迄今修正5次,內政部本次修正係為強化國家全社會韌性,使民防人力動員編組與訓練,能更即時應變突發事故或動態性變化的災害,以發揮民防力量之自衛、自救能力,守護社會安全及秩序。
(二)草案指出,為使民防團隊訓練計畫內容更具體明確,因此明定民防總隊所屬各任務大隊每年度應實施1次或2次,召集編組成員全員參加,每次施以4小時以上訓練;民防團、民防分團、特種防護團、防護團及聯合防護團每年度應實施1次,召集編組成員1/3參加,每年施以4小時以上訓練 。爰此,其相關母法《民防法》之法制修正,容有討論空間。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