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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病人生育能力保護之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3年11月 更新日期:113年11月12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李郁強 編號:R02617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在少子化的年代,癌症病人生育能力保護成了重要議題。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理事長曾於110年10月指出,我國每年估計有超過1千位育齡期的病人,因罹患白血病和淋巴癌而須接受全身性化療,甚至造血幹細胞移植。這些治療會影響病人生育能力。詳言之,血液性癌症以化療為主,化療藥物、劑量多寡、治療次數,不同的治療強度對生育力的影響也不同。以中強度的治療為例(如一般淋巴瘤之第一線療法),病人在治療結束後,精子品質確實會受影響,但通常會逐漸恢復正常,對生育能力之影響不大。不過,有些病人在治療後端,可能會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甚至有些病人需要放射線治療,就可能終生不孕。
(二)生育能力保護除透過凍卵、凍精子及凍胚胎外,最近卵巢組織冷凍保存,也為癌症病人的生育保護帶來曙光。研究顯示,癌症治療後再將卵巢移植回體內,大多數病人的卵巢功能仍可恢復。由於人工生殖科技所費不貲,日本於2021年4月已開始補助癌症病人生育保存費用。我國自112年來,各縣(市)政府陸續推出凍卵補助措施,對於有意願生育但尚在準備中的女性,無疑是多一顆定心丸;有些縣(市)政府更進一步針對癌症病人提供凍卵專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112年起持續討論補助「醫療性凍卵」的可能性,正徵詢專家意見、規劃方案細節、醫療院所指引等,也參考日本經驗,希望113年底前公告。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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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