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法制問題淺析 撰成日期:114年2月 更新日期:114年2月1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秋芬 編號:R02682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據報載,根據教育部統計,近年來我國兒童及少年 (以下簡稱兒少)自殺、自傷事件持續增加,校安通報人次顯著攀升。截至2023年,各學制學生自殺、自傷通報總人次達15,196人,較2019年的4,477人增加超過1萬人次。其中,國小學童通報人數由2019年的353人次增至2023年的1,583人次,甚至2023年還出現8起幼兒園自殺、自傷通報。過去5年間,共有9名國小學童及2名幼兒園學童輕生。
有論者指出,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權法)規定,政府僅針對6歲以下兒童進行死亡原因回溯分析(CHILD DEATH REVIEW,以下簡稱CDR)。然而,近年來7歲至18歲兒少輕生事件頻繁發生,卻僅停留於統計層面,缺乏深入分析,導致無法有效從環境因素或制度機制著手進行預防。因此,建議應針對7歲至18歲兒少輕生事件建立CDR機制,並由中央政府統籌推動,據此完善相關預防機制,降低兒少自殺發生率。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