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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類強制標示警語之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4年3月 更新日期:114年3月6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李郁強 編號:R02700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歐洲區域辦事處表示,酒精造成歐洲各地每年80萬人死亡,卻只有15%的受訪者知道酒精會導致乳癌,39%的受訪者知道酒精與結腸炎的關聯;鑑於歐洲民眾普遍缺乏酒精致癌認知,WHO因此呼籲比照菸害警語,在酒精飲品加註明確且顯著的罹癌風險警語,或與圖片相結合,以「最大化地擴大影響範圍,向消費者提供清楚、精確的資訊,讓他們為自己的健康做出明智的選擇」。
(二)關於酒精飲品警語標示,WHO歐盟27個會員國中,目前只有3個國家規定酒精飲品加註某種形式的警語,分別為法國、立陶宛與德國;而愛爾蘭將自2026年5月起,在酒精飲品上加註更廣泛的癌症風險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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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