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學生聽力保健教育之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4年4月 更新日期:114年4月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趙俊祥 編號:R02725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今(114)年 3月3日是世界聽力日,依據研究顯示,重度聽損者失智風險較常人提升5倍之多。耳鼻喉醫師指出,使用聽覺輔具可以減少19%認知功能下降風險,早期追蹤、早期介入才能有效延緩聽力和失智。鑑於超過60%的聽力問題可以在初期發現及解決,遂有醫師呼籲,將聽力篩檢納入成人健康檢查項目。
(二)導致聽損的原因相當多元,發生時機可能在出生前,也可能在人生不同階段。兒童須累積足夠的聽覺經驗,才能發展良好的語言認知與口語溝通能力,因此在發展的關鍵里程碑上執行聽力篩檢顯得非常重要。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於1993年共識聲明即提及:所有嬰兒都應接受聽力篩檢,且整個幼兒期應定期進行聽力篩檢,並強調入學篩檢應持續進行。
(三)美國約35%學前兒童經歷反覆或未經治療的耳朵感染,進而導致暫時性的聽力損失;該國針對9歲聽損兒童的調查發現,其中高達50%的聽損兒童曾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檢。說明僅新生兒聽力篩檢,不足以及早發現受後天性或遲發性聽損而影響的孩童。而我國現行聽力篩檢政策包含新生兒聽力篩檢與學前兒童聽力篩檢,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改制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前於84年即開始推動免費學齡前聽力篩檢,由各縣市公共衛生護士至各幼兒園進行篩檢。「新生兒聽力篩檢」亦由該單位於87年試行、91年開始推廣、101年公告全面補助,對象為甫出生的新生兒,建議於出生後24小時至60小時內進行初篩,若初篩未通過,則於出院前(36小時至60小時)完成複篩。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