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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備審資料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4年4月 更新日期:114年4月10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李志遠 編號:R02731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114學年度受理個人申請入學(下稱申請入學)報名,共有66所大學、2,168個學系(組)參與招生,招生名額總數為5萬854人,且第一階段篩選通過率達到歷年次高。回顧臺灣近40年來高等教育共有8個重要里程碑,其中83年推薦甄選試辦成功,開啟後來的大學多元入學及考招分立,再發展至今的特殊選才、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等制度,近年則以申請入學為主要管道。
然而攸關學生申請入學相當重要的備審資料,在大學法、高級中等教育法或大學法施行細則卻未明定(或授權訂定)其審查規範,導致難以在具體規範與一致性標準情況下,讓具資源者易於取得優勢,落入形式競賽,最後造成強者更強、弱者更弱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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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