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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德國警察法補充性原則看我國警察法修正 撰成日期:114年4月 更新日期:114年4月25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韋佑 編號:R02749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社會新聞中時有民眾無故報案,濫用警力資源情事發生,此類事件反映出國人多認為警察業務廣泛,遇有日常爭端皆可求助警察處理。警察法第2條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惟所定「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文義,實已含括消防、救災、社福機關業務,因此有是否應予限縮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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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