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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客族遺產繼承之法制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4年6月 更新日期:114年6月26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尤月亭 編號:R02808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報載及根據統計,我國頂客族(夫妻2人、沒有小孩)戶數近10年暴增,從103年的148.6萬成長到112年的195.5萬、增幅達31%;佔整體家庭組織的型態比重,則從17.9%增至21.4%。頂客族需要瞭解5個遺產真相:1、配偶不一定能單獨繼承全部財產;2、配偶不一定能繼續住在自己家裡;3、配偶不一定能決定遺產的分配或處分方式;4、遺產不會自動給兄弟姐妹的孩子繼承;5、寵物無法繼承遺產。其中第1點至第3點,均係頂客族如無父母及子女時,配偶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須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遺產所致;縱頂客族為避免配偶面臨此情形,藉由「遺囑方式」把遺產全部留給配偶,惟依民法第1223條規定仍需保留「特留分」予兄弟姊妹,故此3點問題仍無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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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