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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設備管理使用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4年9月 更新日期:114年9月10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傅朝文 編號:R02868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近年來調查教保服務人員違法事件很多,以臺北市而言平均每週約有1.5件。為釐清事實真相,家長往往會向經營教保服務機構業者(以下簡稱業者)申請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以下簡稱監錄畫面),但調閱程序須專人陪同,且除非所有家長同意,監錄畫面中與案件無關的幼兒都應打碼以「去識別化」,耗費非常多的時間和經費。且業者常以監錄畫面已刪除或監視錄影設備損壞為由,導致作為關鍵證據之監錄畫面難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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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