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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委員會制度簡介 撰成日期:114年11月 更新日期:114年11月2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韋佑 編號:R02937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美國眾議院設有院會與委員會,院會係全體眾議員組成的會議,也是眾議院最終意見的決定機關,委員會於專業領域審查議案 與監督行政運作。多年來眾議院委員會運作逐漸演變成多種型態,包括常設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特別委員會(Select Committee)及聯合委員會(Joint Committee)。委員會宛如小型立法機構,負責監督相關政府部門運作、審查相關議案、公開監督所得資料,並向眾議院全體提出建議行動方案。目前眾議院設有20個常設委員會、4個聯合委員會及2個特別委員會眾議院所有立法事務與政策審查工作均由委員會承擔,此外,為蒐集必要立法資料、已生效法律對社會的影響力、彈劾行政官員所需相應證據,眾議院將調查權力賦予各個委員會,由各委員會舉行聽證(Hearing)遂行具體調查,可見委員會於眾議院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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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