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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食品營養風險資訊相關法制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5年1月 更新日期:115年1月15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林淑靜 編號:R02977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中與食品營養相關之資訊規範,主要透過營養標示制度與廣告管理制度所建構,其中營養標示制度著重於營養成分項目及其數值之揭露,屬事實性資訊提供;而廣告管理制度則以防止標示、宣傳或廣告內容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為核心。惟此制度設計主要著眼於資訊正確性與防止消費者受誤導,未必足以使消費者達到快速辨識營養風險之需求。另監察院報告指出,國內規範的食品標示方式並不友善易懂,難以辨識食品加工程度及健康風險,缺乏警示作用,故衛生福利部遂表示將著手研議「食品警示紅綠燈標示」,進而幫助消費者快速辨識包裝食品的鹽、糖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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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