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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鄉幼教品質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5年1月 更新日期:115年1月2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淑敏 編號:R02979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106年修法放寬偏遠地區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招收幼兒仍有餘額者,得招收當學年度滿2歲之幼兒進行混齡教育。相關報導指出,前開規定本意是彈性招生,卻有部分地方政府將填班率設為KPI,許多偏鄉幼兒園下收2歲幼兒,人力與設備卻沒有同步補上,導致3至6歲的班級被迫混齡,師生比嚴重失衡,恐衍生照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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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