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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澳趨勢探討離職後競業禁止與勞工權益之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5年1月 更新日期:115年1月2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楊翔宇 編號:R02981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媒體報導我國半導體業者要求多家供應鏈廠商,務必善盡維護其重要技術機密責任,以防堵競爭事業獲取半導體重要製程機密,並就其高階主管人員於離職後加入競爭事業情事,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該名人員涉及違反競業禁止條款及《營業秘密法》規定相關訴訟。競業禁止雖然為勞資雙方合意約定,為我國事業維護其專業技術或智慧財產權等競爭優勢之常見行為,惟近期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執法實例,則認為競業禁止條款將阻礙勞工之職業流動性、降低勞工與事業協商更高待遇之能力,在個案上將競業禁止視為反競爭行為而予以限制,顯示國外在考量勞動市場競爭及勞動權益下,對於事業運用競業禁止條款有更加審慎監管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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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