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現代化法2.0簡介
撰成日期:115年5月
更新日期:115年5月2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李郁強
編號:R03064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我國每年使用實驗動物超過百萬隻,使用機構超過2百家。農業部近期擬加強實驗動物福利,規範使用實驗動物機構評鑑較差者,於未完成改善前,不得再提出新的實驗動物使用計畫。藥廠因助理流動率高、常未落實資料記錄,評鑑較差,新制對藥廠影響較大,故有學者憂心,新制恐嚴重影響藥物研發進度。
(二)美國《聯邦食品、藥品與化粧品法》(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FDCA)自1938年以來即要求新藥在人體試驗前須進行動物實驗,以確保藥品安全性。此制度長期成為全球藥品研發管理之重要基礎。然,隨著生物科技、人工智慧及細胞工程技術快速發展,傳統動物試驗因攸關動物福利與倫理爭議,逐漸面臨挑戰。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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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
背景說明
(一)我國每年使用實驗動物超過百萬隻,使用機構超過2百家。農業部近期擬加強實驗動物福利,規範使用實驗動物機構評鑑較差者,於未完成改善前,不得再提出新的實驗動物使用計畫。藥廠因助理流動率高、常未落實資料記錄,評鑑較差,新制對藥廠影響較大,故有學者憂心,新制恐嚴重影響藥物研發進度。
(二)美國《聯邦食品、藥品與化粧品法》(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FDCA)自1938年以來即要求新藥在人體試驗前須進行動物實驗,以確保藥品安全性。此制度長期成為全球藥品研發管理之重要基礎。然,隨著生物科技、人工智慧及細胞工程技術快速發展,傳統動物試驗因攸關動物福利與倫理爭議,逐漸面臨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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