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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符合老年年金請領條件後死亡之給付銜接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5年6月 更新日期:115年6月2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林淑靜 編號:R03076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新聞報導指出,民眾反映其親屬生前長期繳納國民年金保費,惟滿65歲後即死亡,因死亡時已非國民年金保險有效期間,支出殯葬費之家屬無法請領喪葬給付;又因死者生前尚未提出請領老年年金,死亡後亦無從補領;至於遺屬年金部分,則因個案中並無符合國民年金法所定身分、年齡、所得或無謀生能力等要件之遺屬,致老年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均無法請領。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雖說明,被保險人於屆滿65歲前1個月會接獲老年年金請領通知,如生前已提出申請,即使於核定過程中死亡,家屬仍可代領至少1個月之老年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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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