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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建住宅瑕疵擔保責任之法制簡介 撰成日期:115年7月 更新日期:115年7月15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韋佑 編號:R03124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2005年(平成17年)日本國內發生震驚社會的「耐震偽裝事件」;「病住宅」問題經由媒體報導後,住宅瑕疵逐漸受到日本社會重視。追究日本瑕疵住宅的形成原因,可以概括為:「承造人技術低落、偷工減料,藉由承攬轉包方式以節省成本」、「負責監督承造人施工的建築師,有受到承造人委託,有屬承造人自己開設的建築師事務所之一員,彼等之間具有從屬關係,難以期待發揮監工功能」、「行政上關於建築物之確認、檢查制度,於1998年(平成10年)起開放民間機關為確認、檢查實施主體,然以營利為目的之民間機構非全部具有第三方獨立性,未能徹底保持公正超然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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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