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纏擾行為規制法簡介
撰成日期:115年8月
更新日期:115年8月13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田華仁
編號:R03155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據報導,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遭粉絲攻擊事件,引發各界對於跟蹤騷擾防制法(下稱跟騷法)適用範圍之關注。依現行跟騷法第3條第1項 規定,「跟蹤騷擾行為」係指對特定人,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反覆或持續地實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跟蹤騷擾等行為,並使特定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之行為。茲因該規定限於「與性或性別有關」之範圍,致被害人無法獲得完善保護,為解決現行構成要件在適用上所生爭議,並彌補對被害人保護不足之問題,爰有刪除「與性或性別有關」構成要件之主張。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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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
背景說明
據報導,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遭粉絲攻擊事件,引發各界對於跟蹤騷擾防制法(下稱跟騷法)適用範圍之關注。依現行跟騷法第3條第1項 規定,「跟蹤騷擾行為」係指對特定人,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反覆或持續地實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跟蹤騷擾等行為,並使特定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之行為。茲因該規定限於「與性或性別有關」之範圍,致被害人無法獲得完善保護,為解決現行構成要件在適用上所生爭議,並彌補對被害人保護不足之問題,爰有刪除「與性或性別有關」構成要件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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