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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確保新建住宅瑕疵擔保責任履行之法制簡介 撰成日期:115年8月 更新日期:115年8月2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韋佑 編號:R03171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2005年(平成17年)日本國內發生震驚社會的「耐震偽裝事件」,以致其所設計建造之建築物之耐震強度不符建築基準法要求之規範。於發生震度5級地震時,建築物即有倒塌之危險,而引發社會諸多問題。為確保瑕疵擔保責任能確實履行,乃制定確保住宅瑕疵擔保責任履行法(特定住宅瑕疵担保責任の履行の確保等に関する法律),規定出賣人或承攬人應投保責任保險或繳付保證金方式,保證其履行瑕疵擔保責任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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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議題研析公開)/第11屆議題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