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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台灣工業用地因應產業發展議題研析 撰成日期:106年3月 更新日期:106年3月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耀東 編號:R00141

(一)因應台灣產業升級轉型之使用需求,現階段已由平面傳統生產轉型為立體策略效益之空間使用。

台灣早期對於產業用地規劃和進駐產業型態,多以製造業角度和需求進行思考,考量其生產線與機具的布設,於訂定建築強度時以提供較大建蔽率優先滿足平面需求,容積率則以較低樓層之作為訂定標準。惟隨著生產技術進步、產業型態的轉變,立體高樓層的可能性增加,根據民國85年與95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資料顯示,全台製造業場所單位之使用土地面積僅增加12%,使用樓地板面積增加16%,顯見產業使用空間需求已有所變化,單純僅從土地面思考顯以失真。

(二)檢討產業類別並透過產業用地有效集約使用,以降低土地成本、提升供給效率。

參考前行政院104年1月8日核定之「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行政院全球招商聯合服務中心、經濟部工業局及13縣市政府產業需求調查,其中北部、中部區域產業用地之需求大於供給,惟在土地成本增加、環保意識高漲及地主對既有權利的維護,新增產業用地之供給,不僅時間上緩不濟急,更容易衍生異議且政策無法有效推動。故在「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中所列舉之「活化閒置土地」及「增設適地性用地」兩大主軸,政府應重新檢視並結合所推動之五大創新產業,並考量產業使用立體化的發展趨勢。因此,提高產業用地容積強度是另一個可思考的方向。以六都產業園區為例,透過產業用地容積強度的提高,不僅可較短時間內增加產業使用空間的實質供給,透過更多廠商在同一土地上的集約使用,易能成為新的產業聚落或產業生產鏈,且更可降低單一廠商的土地成本,進而降低廠商的設廠門檻。

(三)以對價式容積賦予更新機制改善產業園區環境,形成正向之產業政策機制和成為提升產業競爭力工具之一。

由於產業園區較傳統都市計畫工業區與丁種建築用地於規劃時之環境容受力與公共設施的供給有經過更縝密的選擇與規劃,故建議優先以產業園區為對象,尤其是以都會型產業園區為主;另若單純基準容積的調高,恐引起其他非產業用地要求併同調高之連鎖反應,反將模糊政策目的,透過都市更新機制或容積獎勵等對價式容積的賦予機制,要求獲得容積者須提供外部環境的改善或友善措施,除增加產業使用空間外,更可提升環境品質,產生加乘的政策效果,以收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之效。

(四)重新檢視並啟動,已終止實施之未登記工廠的輔導機制。

根據104年11月工業局公佈資料,輔導中的未登記工廠,就有709家,面積達546公頃,其中又有411家,311公頃就在優良農田的特定農業區。另依2010年之參考數據,全台未登記工廠,高達6萬4千家。因此,未登記工廠一直為上下游產業鏈的重要一環,亦具有凝聚群聚產業力、穩定地區就業市場等積極指標意義。惟為平衡環境保護之公平正義,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使用一直是過去政府推動的工作重點,然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條及34條內容,特定地區範圍之公告截至民國101年6月終止,另涉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亦至104年6月終止受理。換言之,目前未登記工廠已無政策輔導其合法化等相關規定。因此,工業主管機關應如何正視並務實納管輔導合法機制,參酌配合原有劃定之特定地區和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等手段,以提高台灣整體產業生產和競爭力,是一個亟待解決之議題。

(五)結合國土計畫法之功能分區,檢核原推動之「劃定特定地區」機制,持續推動未登記工廠合法化輔導。

考量國土計畫法於105年1月公布,全國國土功能分區將指導地區土地使用機能,在城鄉發展地區持續推動「劃定特定地區」之輔導政策,除無違環境保護的永續政策,亦可續收相關合法化效益,包含:

1.建立取得回饋機制,藉能改善產業環境,即透過相關回饋土地及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改善產業用地周邊公共設施服務,並可投入農業發展基金,作為農村建設及農地管理之用。

2.配合新生產業發展區域之設立,推行輔導零星工廠遷入配套機制,即透過特定地區之劃設,促成新生產業發展區域生成,除原地工廠得以合法登記,亦可輔導周邊零星工廠遷入配套策略,促成地區產業發展和土地合理使用。

3.改善汙染、消防及增加滯洪功能,即將未登記工廠務實納管,依規要求相關汙水、垃圾、廢棄物處理標準,同時提升廠房消防設備標準和降低公安危害,並視需結合廠區留設滯洪空間。

(六)建立「未登記工廠輔導示範計畫」推動平台,以「輔導代替處罰」並轉型劃定「田園化生產聚落」或規劃「鄉村型小型園區」,藉可改善生產環境和公共設施。

參考目前台灣既有之產業聚落發展模式,政府應推行建立「未登記工廠輔導示範計畫」機制,以診斷目前台灣違章工廠之現況議題,輔以規劃改善生產環境和公共設施。另亦應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勞動力供給、人才教育訓練和研發機制平台,並設立符合生態生活的設施,作為引領台灣提升整體生產力、創新力和競爭力的示範輔導產業,透過轉型為「田園化生產聚落」或規劃「鄉村型小型園區」,使其能與生技、綠能、航太與精密機械並列優勢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