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行規定
《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要求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之毫克數為標示方式,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低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20mg/100mL以下」標示,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等於或低於2毫克者,得以「低咖啡因」標示。
《飲料衛生標準》第2條:「有容器或包裝之液態飲料,其咖啡因含量應符合下列之規定:一、咖啡飲料:標示低咖啡因者,其咖啡因含量不得超過2mg/100mL(20ppm)。二、茶及可可飲料:咖啡因含量不得超過50 mg/100mL(500ppm)。三、茶、咖啡及可可以外之飲料:若含咖啡因,其咖啡因含量不得超過32 mg/100mL(320ppm)。」
《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含Amino Acid類及多種維他命類營養劑)及中藥酒劑廣告應標示之警語規定》第1點:「含百分之零點五w/v或百分之零點六v/v酒精濃度以上之西藥內服液劑(含Amino Acid類及多種維他命類營養劑)及中藥酒劑,廣告均應標示使用警語『本藥酒含酒○%v/v(或○度),服用過量,有害健康。請勿於工作前及工作中使用。』;另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並應同時刊載『請至藥局、藥房購買』。」第4點:「自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起,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及中藥酒劑廣告應依本規定辦理;……」
(二)研析意見
能量飲料(或稱機能性飲料、提神飲料)一般含有咖啡因、維生素B群和牛磺酸等成分(例如紅牛、康貝特、白馬馬力夯),在我國,一般市售能量飲料屬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管理;而含酒精之內服藥劑(例如保力達B、維士比)屬於指示藥,依《藥事法》管理,僅能於藥局或藥房販售。
關於咖啡因含量之標示,我國於2007年7月5日依據當時的《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公告《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要求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之毫克數為標示方式,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低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20mg/100mL以下」標示,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等於或低於2毫克者,得以「低咖啡因」標示。我國對咖啡因飲料僅規定含量標示,而國際間已對咖啡因飲料採取限量或標示警語之管制。加拿大自2013年1月起,銷售的能量飲料配方須調整,每罐能量飲料所含咖啡因不得超過180毫克。歐盟Regulation (EC) No 1169/2011規定自2014年12月13日起,咖啡因含量高於150mg/l的能量飲料須標示「含高咖啡因,不建議兒童、孕婦或哺乳婦女食用」,並應將每100ml產品中咖啡因含量標出(Article 10 Annex III)。
消費者常將能量飲料混合酒精一同飲用,2010年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表示,根據科學實驗證明,含咖啡因酒精飲料會導致民眾冒險而危及生命,該類飲料不應歸類為安全無虞(GRAS)之產品,加入酒精飲料的咖啡因被視為是「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劑」。我國歷年來對含酒精藥劑有標示警語之規範:2005年01月05日以衛署藥字第0940301733號公告《含酒精之內服液劑(包括Amino Acid 類及多種維他命類營養劑)及中藥酒劑外包裝》須標示警語「本藥品含酒,服用過量,有害健康。成人每次服用○○~○○cc,一日○次」。2007年11月14日以衛署藥字第0960337455號公告《含0.5% w/v酒精濃度以上內服液劑(含Amino Acid 類及多種維他命類營養劑)及中藥酒劑外包裝》須標示警語「本藥品含酒(○% v/v 或 ○度),服用過量,有害健康。成人每次服用○○~○○cc,一日○次」。2014年1月22日衛生福利部以部授食字第1021455249號令發布訂定《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含Amino Acid類及多種維他命類營養劑)及中藥酒劑廣告應標示之警語規定》,自2014年4月1日施行,增加「勿於工作前及工作中使用」之提醒。歷年來,從警語標示逐步加強至廣告管制。
含酒精能量飲料可能導致成癮及心血管疾病,澳洲3家主要釀酒商已於2008年將含酒精能量飲料下架;2010年美國FDA曾正式去函4家廠商,認定其生產的酒精與咖啡因混合飲料不安全。我國雖已要求包裝標示警語、廣告標示「服用過量,有害健康。請勿於工作前及工作中使用」、「請至藥局、藥房購買」等警語,似仍有不足,或可考量要求其更改配方。
此外,有文獻指出奧地利、芬蘭等國均要求能量飲料加註警語,提醒消費者不得與酒精併用。反觀我國,雖然衛福部於2016年5月曾去函相關公會,提供《消費者報導》所載:「能量飲料過量容易對身體產生傷害,勿與酒精、運動飲料混用,建議提供適當警語」之資料。然這樣的作法似有不足,鑒於一般民眾對於咖啡因含量何謂過高並無感受,或可參酌國外之作法,考量規定咖啡因高於一定含量的能量飲料,標示含高咖啡因,並規定加註勿與酒精混合使用、不建議心血管疾病患者或兒童飲用等警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