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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發遠通電收高速公路服務區直營門市違法擅自使用 刊載者:唐碧娥委員 刊載日期:2006/02/15

偷跑上路!聰明選擇?

違法接電!無限暢通?

背景說明:遠通電收設於高速公路服務區之18間直營門市,除東山門市、關廟南門市及關廟北門市以外,其餘15間門市皆為戶外貨櫃門市。依建築法第25條規定建築物(戶外貨櫃門市)非經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使用。但遠通電收直營門市於去年11月中旬(郭瑤琪部長就任交通部部長前)開始營業,至今仍有高達7間直營門市未依建築法第28條領得「使用執照」,其餘門市亦於領得「使用執照」前,即先行擅自使用。依建築法第8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主管建築機關(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除應對遠通電收處以罰鍰外,並應立即勒令尚未領得「使用執照」之門市停止使用補辦手續。

除此之外,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建築法第73條訂有明文,但上述7間直營門市卻違法接電。全部18間直營門市用電皆由服務區分電,未依電業法43條(經檢驗合格時,方得接電)及「屋內線路裝置規則」辦理,此種未經檢驗合格即自行違法接電的做法,可能隨時造成感電或電線走火之公安意外,十分危險。

立法委員唐碧娥為使民眾能有一個安全的場所申裝OBU,特召開記者會公布相關遠通電收違法事證,並請政府相關單位及專業團體,就遠通電收高速公路服務區直營門市之建築、用電、消防及公安是否符合相關法令進行檢討,如有違法,唐碧娥委員將強力監督,該「勒令停止使用」補辦手續,就「勒令停止使用」補辦手續;該「停止供電」,就「停止供電」,絕不容許遠通電收違法門市危及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對於交通部郭瑤琪部長上任後,面對ETC此一燙手山芋,卻不退縮,勇於任事,唐碧娥委員給予郭部長高度的肯定。但對遠通電收不顧消費者安全偷跑上路,違法接電,唐碧娥委員亦予以強烈譴責。畢竟,人命還是重於OBU裝機!

時 間:2006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地 點:高速公路中壢服務區遠通電收直營門市前(桃園縣中壢市內定里下內壢85之13號,國道一號55KM)

主 持 人:立法委員唐碧娥

出席單位: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消防署、經濟部能源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