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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唐碧娥推動公司法修正 終結台灣金融經濟亂象 刊載者:唐碧娥委員 刊載日期:2007/03/22

今年年初力霸集團聲請重整,爆發出震驚社會的金融掏空弊案,嚴重打擊台灣金融界及影響台灣經濟,其旗下亞太集團的亞太固網公司更意圖不軌,自設立以來,擁有六百多億元的資本額,卻未公開發行上市,造成投資人損失甚鉅,對此唐碧娥委員非常氣憤,隨即與王塗發委員共同提案修正公司法,希望藉此來推動公司資訊透明化,避免力霸集團掏空案再度發生,以終結台灣金融經濟亂象。

唐碧娥委員認為,雖然日前台北地檢署已偵結力霸集團掏空案,並起訴王又曾夫婦等一百零七名被告,以及求處王又曾等十二人共一百九十年刑期,但是力霸集團掏空新台幣近七百多億元,已經是創下台灣金融犯罪新紀錄,不只重創台灣金融秩序,許多投資人的權益也因此受到嚴重影響,尤其面對亞太固網公司居然可以擁有資本額超過新台幣六百億元,卻自設立以來從未公開上市,嚴重導致公司決策影響股東權益,明顯早就意圖不軌,因此對於這樣圖謀不軌的惡行,一定要修改法令以確實杜絕不法。

唐碧娥委員強調,在現行公司法規定上明顯有著嚴重缺失,因為公司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公開發行,就會演變成某些公司意圖規避公開發行公司理應遵守的各項規定,以及免除向社會大眾公開財務資料之責,立委唐碧娥說,根據資料顯示,自2001年公司法修正至今,不繼續公開發行的公司就高達一千三百多家,而選擇不公開發行的公司更是不計其數,因此,如果方便之門一直大開不修正,有心人士就會繼續利用財務不透明之便,對公司資產上下其手,難保更多類似像力霸集團掏空案件一樣,發生公司資產遭掏空而無所察覺。

唐碧娥委員表示,透過此次公司法修正,將可使達到一定規模之股份有限公司,均向證券管理機關申請公開發行,如此一來,不但能提昇公司資訊透明化,負起向社會大眾公開財務資訊之責,並維護股東權益,更可以提昇金融監理的涵蓋面,整頓台灣金融及經濟亂象,保障台灣經濟之穩定,讓類似力霸集團掏空弊案在台灣從此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