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推動國會改革 唐碧娥委員積極促使立委專職化 刊載者:唐碧娥委員 刊載日期:2007/03/23

立法院在我國建立國家制度與監督政府運作的過程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然而立法委員兼任職務卻時有所聞,甚至常藉問政職務之便,利用職權進行不當施壓,因此引發外界非議,嚴重傷害國家最高民意代表之形象,因此,唐碧娥委員便積極推動國會改革,此會期更提案增訂「立法委員行為法」,強調立委專職化,以重新獲取民眾對立法機關的信心。

唐碧娥委員認為,台灣國會目前存在著太多不合理的制度及行為,雖然立法委員行為法中有對於利益迴避的規定,但也止於一般性的規定,面對立法委員在任內擔任與政府機關有任何交易行為之營利事業職務,似乎並沒有明確規範,因此才會常發生立法委員藉著問政之便,利用職權向政府機關進行不當施壓,而從中獲取暴利,甚至產生種種工程弊案。

唐碧娥委員表示,立法院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石之一,而民眾投下神聖的選票,就是希望民意代表能為其謀取最大福利,所以身為最高民意代表行為一定要自律,而國內現在也正處於推動陽光法案相關立法工作之際,實也應從最高民意代表做起,訂定嚴格之利益迴避規範,才能阻卻國會形象再次受損,挑起國家、選民賦予的責任與期待。

立委唐碧娥強調,藉由這次提案增訂立法委員行為法,應能夠確實規範立法委員在任內時,不得兼任其他與政府機關有任何交易行為之營利事業職務,以及營利事業內其他因該等交易而獲利之職務,例如顧問,並同時要求立法委員行使職權時進行利益迴避,講求立法委員專職化,建立專業問政制度,從此讓國會改頭換面,重建立法部門形象。

未來唐碧娥委員也將持續推動國會改革,健全立法委員利益迴避制度,表現最高民意代表應有的專職、專業問政態度,成為眾所期待的清新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