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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呼籲教育部停止懲罰低收入戶單招入學私立高校生 刊載者:盧秀燕委員 刊載日期:2007/04/25

【立法委員盧秀燕國會研究室96年4月25日新聞稿】

立法委員盧秀燕針對教育部十二年國教限制在登記分發前即透過單招、挑選好學生的私立高中學生將得不到弱勢學生的加額補助,認為此舉不但有歧視之嫌,亦有違政府照顧弱勢族群之基本政策,特於25日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請教育部教育部應立即取消相關規定,以避免限制弱勢學生自由選讀公立或私立學校之權利與意願。

盧秀燕指出,據教育部對外宣稱,今年八月入學高中職的學生,只要是透過多元入學管道入學,且家庭年收入在三十萬及六十萬元以下者,就可分別獲得每年三萬四千元及二萬元的經濟弱勢學生加額補貼,但如果是私校單獨招生入學,即使家庭年收入再低,也無法取得弱勢生的補貼。

但盧秀燕認為,事實上,弱勢學生來自清寒家庭,其家境清寒的現象並不會因為透過學校單招即可發生轉變,教育部此舉除令人深感不解之外,亦易招致外界對教育部的教育政策有懲罰低收入戶弱勢學生之嫌,明顯不當。同時,依教育部的規定將所得限制在六十萬以下將不得補助,其實已經設下了排富的條款,原本即已兼顧其公平性,實不宜再設置其他排除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