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要求行政院督導落實漢翔公司勞資雙方五點共識
刊載者:盧秀燕委員
刊載日期:2007/05/25
【立法委員盧秀燕國會研究室96年5月25日新聞稿】
立法委員盧秀燕針對漢翔公司勞資糾紛已經雙方就公司未來經營發展達成共識,為期落實共識以達勞資和諧及共生共榮之結果,特別於5月25日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要求行政院盡到責任,確實督導以落實共識達到勞資和諧及共生共榮之結果。
盧秀燕指出,漢翔公司產業工會因迭獲公司內部員工申訴,指遭公司不按公司內部規則對員工考績打丙,嚴重影響員工權益,故於96年5月23日召開協調會,會中與漢翔公司總經理羅正方達成共識,其中包括公司同意對95年度考核作業將依據公司規定及符合工作規則兩項條件進行考核;對93及94年違法打丙主管應予處分,而且平反被不當考丙之員工;八年未調薪事需有解決方案;舉辦國防自主科技本土公聽會;公司重大決策應有工會參加等共五項。
盧秀燕強調,漢翔公司為我國國防工業發展之重點公司,然近年來竟迭因內部管理問題而造成勞資糾紛,不但成為該公司營運之主要障礙,更傷害國家、企業形象及員工權益至鉅,政府未能做好營運策略及整體規劃,缺乏國防自主科技本土之戰略思考並做好照顧員工等配套措施應為主因,實有賴有司予以重視並妥善加以解決。
為期有效落實前述之各項共識,促進勞資和諧,盧秀燕特別要求行政院各級主管單位均應善盡管理責任確實督導,以期創造勞資雙贏之結果,亦為國防工業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