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106年度決算於水力發電等11項費用科目列支超時加班費24億8,195萬元,較預算數增加1億4,372萬1千元(增幅6.15%),亦較105年度決算數增加2億6,408萬1千元(增幅11.91%),妥適性容有檢討空間,允宜加強落實員工休假制度。謹說明如下:
(一)超時工作報酬決算數超出預算數,亦較上年度決算數增加1成以上,妥適性容有檢討空間
依106年度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壹、營業基金、甲、營業收支及盈餘有關員工超時工作報酬規定:「應確依營運需求及相關法令核實編列,其中延長工時及假日出勤加班費除因法令變更或經參酌營運量、考績晉級等因素有增加編列之需要(應詳加說明)外,最高以不超過105年度預算數為原則。至員工休假制度,應予貫徹,不休假加班費應從嚴估計編列。」揆諸前開規定意旨,員工超時工作報酬應以不超過上年度金額為原則。
惟台電公司106年度決算員工超時工作報酬24億8,195萬元,不僅較預算數超出1億4,372萬1千元(幅度6.15%),更較105年度決算數22億1,786萬9千元增加2億6,408萬1千元,增幅已達11.91%,與前開規定之精神未盡相符,妥適性容有檢討空間。
(二)配合勞動基準法修法停止實施休假改進措施,惟全年未休(特休)假員工人數反而倍增,允宜加強控管員工超時工作,並貫徹員工休假制度
台電公司自100年度起依經濟部核定實施員工特別休假改進措施,以總量控管方式,規劃公司員工平均休假天數目標分別為:100年度3天、101年度4天、102年度以後5天,且為鼓勵員工實施休假,員工每休假一天補助以1,140元為限。嗣為配合勞動基準法修訂,自106年5月10日停止適用前開休假改進措施。
經查台電公司106年度平均員工休假天數5.4天,較105年度5.71天及104年度5.76天減少(詳附表1),又106年度未休假員工人數5,898人,占全體員工比率達22.41%,且106年度未休假員工人數較105年度2,998人及104年度2,674人分別增加2,900人及3,224人(詳附表2),顯示該公司配合勞動基準法修法停止實施休假改進措施後,員工休假天數反而減少之現象,恐有未貫徹員工休假制度之虞。
按勞動基準法之立法目的,係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該法所定之最低標準。台電公司允宜加強控管員工超時工作,並貫徹員工休假制度,以增進員工勞動保障。
綜上,台電公司配合勞動基準法修訂,自106年5月10日起停止實施員工休假改進措施,惟106年度未休假員工數較105年度及104年度遽增,且員工平均休假天數亦明顯減少,台電公司允宜加強控管超時工作,並貫徹員工休假制度,以增進員工勞動保障。
附表1:台電公司103年度至106年度員工平均休假天數及休假補助費統計表 單位:天;新台幣千元
項 目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規定休假天數
5天
5天
5天
註3
平均休
假天數
預計
5天
5天
5天
註3
實際
5.73天
5.76天
5.71天
5.4天
休 假
補助費
預算
162,644
163,572
162,960
160,892
決算
137,774
137,775
135,650
122,329
※註:1.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2.表列資料含資本支出,各年度休假補助費決算數為資訊系統取得資料。
3.配合勞基法修正,自106年5月10日停止適用台電公司人員特別休假改進措施(即控管平均5天),故106年度以後無「規定休假天數」及預計休假天數。
附表2:台電公司104年度至106年度員工休假天數統計表 單位:天
年度
休假天數
人數合計
0天
≦1天
≦2天
≦3天
≦4天
≦5天
≦6天
≦7天
≧8天
104年
2,674
1,172
1,413
1,927
1,807
6,413
2,025
2,132
6,172
25,735
105年
2,998
1,236
1,410
1,984
1,8265,630
1,866
2,198
6,296
25,444
106年
5,898
2,016
1,901
1,881
1,564
1,780
1,383
2,159
7,738
26,320
※註:1.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