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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三、屋頂型太陽光電設備之設置允宜加速辦理,以早日達成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之目標 日期:108年3月 報告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屋頂型太陽光電設備之設置允宜加速辦理,以早日達成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之目標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 黃俊傑

為達成2025年再生能源占全國發電占比達20%之目標,經濟部擬定「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執行期間105年7月至107年6月,預計106年底達成太陽光電裝置容量(下同)650MW,及至107年6月達成870MW,合計1.52GW之推動目標。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下稱國發會)依據上開計畫擬訂中央公有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管考作業原則,要求各機關於106年6月底完成中央屋頂標租作業,107年6月底完成太陽光電系統設置。

台灣中油公司配合上述推動計畫,經盤點各供油中心及加油站等營業場所,規劃106年度及107年度於該等場址分別建置120座及50座太陽光電系統,預估裝置容量為5,529.9瓩(詳附表1),總經費3億6,795萬1千元。其中106年建置太陽光電系統預算數1億6,092萬2千元,決算數1億5,086萬9千元,執行率93.75%。

惟台灣中油公司106年度太陽光電系統建置進度,因太陽能光電系統建置站點位置分散或日照等設置條件較不具誘因,廠商投標意願偏低,導致多次流標,延宕發包期程1至6個月,使發包進度不如預期;或因所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除需向台電公司申請併聯審查、簽訂契約及饋線安裝等作業外,同時需向主管機關申請與登記查驗,影響完工掛表進度部分,截至106年底止,加油站計汐止站等21座及民雄供油中心暨湖西供油中心等2座太陽光電系統完工,餘97座尚處施工階段或待台電公司掛錶,目標達成率僅19.17%,且截至107年6月底止尚有林口工三站等19座加油站太陽能光電系統未完工,已超過國發會訂頒「中央公有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管考作業原則」所定107年6月底完工期程。

綜上,鑑於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政策為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之一,且規劃由中央政府、國營事業等率先示範設置,惟台灣中油公司執行進度大幅落後,亟待加強趕辦,並妥善控管作業時程,俾能依照預計時程如期完成以協助達成政府推動光電示範預期成效。

附表1:台灣中油公司屋頂型太陽光電設備設置情形表

期間

應達成之目標

實際達成情形及落後原因說明

106年度

依據國發會目標完成供油中心及加油站屋頂標租作業120座、裝置容量4,267.5瓩。

106年度原計畫設置120座屋頂型太陽光電設施標租作業,因該加油站遍佈全台,太陽能光電系統建置站點位置分散,廠商投標意願偏低,導致多次流標,使發包進度不如預期,另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除需向台電申請併聯審查、簽訂契約及饋線安裝等作業外,同時需向主管機關申請與登記查驗,近期申請審查件數較多,亦影響完工掛表進度。

截至106年底,加油站計汐止站等21座及民雄供油中心暨湖西供油中心等2座太陽光電系統完工。

107年度

依據國發會目標完成供油中心及加油站屋頂標租作業50座、裝置容量1,262.4瓩。

※註:1.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