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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輸出入銀行106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三、員工優惠存款超額利息逐年增加,鑑於公教人員退休優惠存款利率已於107年7月起調降,允宜檢討配合調降 日期:108年3月 報告名稱:中國輸出入銀行106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員工優惠存款超額利息逐年增加,鑑於公教人員退休優惠存款利率已於107年7月起調降,允宜檢討配合調降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輸出入銀行辦理員工優惠存款內容,包括現職及退休員工定額優惠存款、退休員工退休金優惠存款及現職員工自提退休儲金優惠存款等項目,106年度負擔員工優惠存款超額利息決算數為7,707萬4千元,雖較預算數7,751萬9千元減少44萬5千元(詳附表1),卻呈現逐年遞增趨勢。茲說明如下:

(一)原應為浮動利率之員工優惠存款,卻演變為固定利率,有違初衷

1.輸出入銀行辦理員工優惠存款利率,原係按財政部於57年所訂之最高放款利率辦理,後因銀行法修訂廢止放款利率上、下限規定,故採當時計息標準(13%)繼續沿用;至額度則原依財政部75年所訂之規定辦理。惟因外界對國營行庫優惠存款制度質疑不斷,該行於97年起參酌本院審查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通案決議,及財政部研擬之國營銀行13%優惠存款改進方案,將97年以後之退休金服務年資及自提退休儲金,按3年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計3%計息,惟職員及工員之定額優惠存款與97年以前之退休金優惠存款,則仍按13%計息。

2.按該等優惠存款利率原應為浮動利率,卻因法令修訂而演變為固定利率,實有違初衷,致有現今低利時代,卻存在顯著偏高之不合理利率情形,有待檢討。

(二)已支領較高薪俸,再以定額優惠存款方式增加員工所得,合理性待酌

1.該行員工定額優惠存款係於公營金融機構實施單一薪俸制度前發布實施,及至70年實施支領薪給較高之單一薪俸制度後,所領薪俸已普遍較公務人員待遇為高,理應配合檢討該項措施之調整或廢止,卻仍持續實施至今,變相增加員工所得,顯未考慮時空環境,與時俱進,殊欠合理。再就近5年實際發生數觀之,101年度優存超額利息決算數為5,149萬8千元,惟迄106年度增加為7,707萬4千元,不僅呈逐年遞增之勢,且6年間大幅增加2,557萬6千元;又隨著退休人數之增加,嗣後年度該行所負擔員工優惠存款超額利息增加幅度恐相當可觀。

2.由於該行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按扣除收回各項輸出保險準備後之營業收入之0.15%(法定上限)提撥職工福利金,106年度決算所提撥之福利金為351萬9千元。該行既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復又享有員工優惠存款利率措施,實過於優惠,合理性待酌。

附表1:近6年輸出入銀行優惠存款超額利息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項目

優惠存款超額利息

101

預算數

53,262

決算數

51,498

102

預算數

53,646

決算數

53,675

103

預算數

64,247

決算數

73,917

104

預算數

58,248

決算數

79,636

105

預算數

75,405

決算數

87,449

106

預算數

77,519

決算數

77,074

※註:1.資料來源,輸出入銀行提供,及各年度預、決算書彙總。

2.102年度起改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礎。

綜上,國營銀行員工優惠存款利率措施,雖有其歷史背景,惟該行員工薪資待遇及福利水準已較一般公務人員為高,復又享有員工優惠存款,殊欠合理;且隨著退休人數之增加,嗣後年度優惠存款超額利息增加幅度恐相當可觀,鑑於公教人員退休優惠存款利率已於107年7月起調降,允應衡酌當前國內經濟金融情勢及利率水準,檢討調降優惠存款利率,以符社會期待。

(分機:1931何殷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