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刷廠106年度營業收入決算審定數11億5,425萬元,其中統一發票相關業務收入分別為銷貨收入6億3,048萬4千元及服務收入4億6,096萬5千元,合計10億9,144萬9千元,占整體營業收入之94.56%。經查:
(一)本院業決議請該廠研議轉型或開發新業務
近年本院審議財政部印刷廠預算案相關決議如下:
1.100年度預算案決議(一):「財政部印刷廠主要營運項目為承印各機關學校暨財稅等單位委託之印件,其中統一發票相關業務占營業收入比重高達九成,歷年來均為最主要之營業收入來源。惟政府因應節能減碳措施,現正大力推廣使用電子發票,基於電子化為未來之主要發展趨勢,紙本發票之使用量必定越來越少,屆時財政部印刷廠之營運勢必面臨嚴峻挑戰。財政部應研議印刷廠未來營運發展方向,提早進行轉型或是發展新業務,以避免造成虧損。」
2.100年度預算案決議(二):「財政部印刷廠統一發票相關業務為其主要業務,惟該業務近年來並無重大成長,囿於統一發票產銷量多受制於交印單位之需求,且電子發票之使用將成為未來發展趨勢,該廠營運恐將面臨嚴峻挑戰,實應研謀該廠未來發展方向,亟思改造或轉型等因應之道。」
3.101年度預算案決議:「有鑑於財政部於99至102年期間推動電子發票及建置第二代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持續提高電子發票之使用,而財政部印刷廠承接相關統一發票印製相關業務9.23億元,占其總營收9.59億元的96%以上,書籍與表格什件等占業務比率不到4%,且未來政策將持續推動電子發票,財政部印刷廠將首當其衝,該廠營運恐將面臨嚴峻挑戰!爰要求財政部印刷廠應檢討其未來發展方向,亟思其改造轉型因應之道,…。」
基此,電子發票為未來發展趨勢及政府推動政策下,財政部印刷廠允宜參據本院決議研議轉型或開發新業務。
(二)近10年該廠統一發票收入占比均逾九成,仍高度依賴統一發票相關業務
以財政部印刷廠統一發票收入占營業收入比率資料觀之(詳附表1),近10年該廠統一發票相關業務收入占比介於92.68%至96.07%間,皆逾九成,乃係其最主要之營業收入來源;雖該占比自101年度起,略呈微幅下降現象,惟106年度仍達94.56%,且高於97年度及98年度之92.68%及94.21%,顯示高度依賴統一發票相關業務,並未能有效轉型及開發創新業務。
附表1:財政部印刷廠近10年統一發票相關業務收入及占營業收入比率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統一發票
銷貨收入
統一發票
兌獎收入
小計(
營業收入(
比率
(=(/()
97
617,234
-
617,234
666,000
92.68%
98
628,192
194,526
822,718
873,309
94.21%
99
637,412
230,051
867,463
908,962
95.43%
100
652,676
339,266
991,942
1,039,663
95.41%
101
647,968
333,151
981,119
1,021,307
96.07%
102
680,824
364,703
1,045,527
1,089,768
95.94%
103
672,172
367,976
1,040,148
1,093,158
95.15%
104
665,903
463,203
1,129,106
1,186,910
95.13%
105
650,940
409,791
1,060,731
1,120,725
94.65%
106
630,484
460,965
1,091,449
1,154,250
94.56%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印刷廠。
2.表列97年度至106年度為決算審定數。
3.該廠自98年起辦理統一發票兌獎業務。
綜上,本院100年度即決議請財政部印刷廠儘速研議轉型或開發新業務,惟該廠106年度統一發票相關收入占比高達94.56%,顯示營收來源高度集中於統一發票業務,其轉型或創新業務之開發仍嫌不足,且在政府持續推動電子發票政策及e化發展趨勢下,對於該廠之核心業務將產生負面影響,亟待確實參據本院決議事項辦理,並積極妥謀轉型或開發創新價值業務等因應對策,俾利永續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