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政府資源有效運用,軌道建設計畫需辦理先期規劃(可行性研究)及綜合規劃,內容包括衡量興建成本由營運收入回收情形之自償率分析。自償率為計畫審議時評估計畫財源及預算資源分配之參考,計算該比率之預估運量係未來營運預測之重要參數。
經查交通部主管之重大軌道建設計畫多以營運年期30年作為自償率評估期間,而大型軌道建設之施工期間可能長達十餘年,爰部分計畫需通車30年後始能評估自償率之達成情形,與開始興建起始年相距40年以上之久,恐未能適時提供預測值合理性之回饋資訊,不利監督及未來相關建設計畫規劃之參考,分述如下:
(一)預估運量及自償率恐偏樂觀
交通部訂定之捷運及鐵路建設計畫之審查作業要點規定,相關計畫中央補助門檻原則上以自償率為衡量基準(以下簡稱自償率補助門檻),財力較弱(第1級財力最佳,第2級次之,依此類推)之地方政府,自償率補助門檻較低,中央補助比率較高,同財力級次之地方政府,計畫自償率愈高補助比率愈高,因此,自償率高之計畫較易通過審查。為順利推動計畫及爭取中央補助,部分計畫可能採用較樂觀之運量預測以提高自償率,惟實際營運結果未如預期。兹以下列計畫之預估運量與實際運量說明如下:
1.建設南北高速鐵路計畫興建期程為89年度至96年度,採BOT興建,自償率為42.5%,計畫總經費4,315.81億餘元,其中中央政府負擔1,057.02億餘元,其餘為台灣高鐵公司投資, 預估108年度運量達8,238萬人次。根據高鐵公司網站資料,107年度運量為6,396.3萬餘人次,較106年度6,057.1萬餘人次成長5.6%,設算108年度運量為6,754.5萬餘人次,較預估運量減少1,483.5萬餘人次,減幅18%,顯示實際運量與預估運量存有不小之差距,爰高鐵公司通車後因財務規劃及營運計畫均無法如預期執行,營運狀況未盡理想,於104年間實施財務改善方案,透過先減資再由政府主導增資300億元及延長特許35年等措施,改善財務結構。
2.高雄捷運紅橘線建設計畫期程為90年度至112年度,採BOT興建,自償率為16.74%,計畫總經費1,839.63億餘元,其中中央政府負擔1,201.75億餘元,高雄市政府負擔329.84億元及民間投資308.04億元。預估125年度日運量達82.5萬人次,換算全年為3億112.5萬人次。查高雄捷運紅橘線係於97年間通車,108年1月至7月平均日運量為17.98萬餘人次,雖108年距預測目標年仍有17年,惟參照臺北捷運可知,臺北捷運於85年木柵線通車後,淡水、新店、南港、小南門及中和等線相繼通車,路網逐漸形成,於91年間運量始突破3億人次;且與高運捷運相較,臺北捷運路網相對完整且使用率高,105年度外出民眾運具次數之捷運市占率顯示,臺北市17.9%、新北市13.2%,高雄市僅2.2%,是以,高雄捷運紅橘線建設計畫於目標年達3億餘人次能否順利達成,仍待持續觀察。
(二)軌道建設計畫之路網逐漸形成及調整,無法以整體運量評估各路線預測值之達成情形
以臺北捷運為例,初期路網包括木柵線、淡水線、新店線、南港線、小南門線(原維修線)、中和線、板橋線、新店線小碧潭支線、土城線及內湖線;繼85年木柵線通車後,各路線陸續通車,及至98年內湖線通車,初期路網建置完成;初期路網預算由中央補助50%及2,203.05億餘元,相關規劃距今久遠,當時計畫多未計算自償率。
而後續路網包括南港線東延段、蘆洲線、新莊線、信義線、松山線、土城線延伸頂埔段等,陸續於99年至104年通車,各路線自償率介於1.11%至35.02%間,中央政府補助金額由52億餘元至1,022億餘元不等(詳附表1),惟臺北捷運實際運量公開資訊,僅區分為高運量及文湖線(屬中運量)2類,未依原計畫路線公開實際運量;再者,現行營運路線名稱係經整合,如98年將捷運木柵線及內湖線合併更名「文山內湖線(簡稱文湖線)」,103年松山線通車後原淡水新店線分流,致現行路線名稱與原計畫不盡相同,故各路線之核定運量如信義線、松山線於目標年(110年)分別達全日18.35萬人次、26.39萬人次,現行之公開方式並無法評估各路線預測值之達成情形,允宜按原計畫路線公開實際運量資訊,俾作為規劃時預測值達成情形之回饋資訊。
附表1:臺北捷運後續路網已完工通車路線自償率及中央政府補助情形
路線名稱
自償率
中央政府補助情形
通車年別
新莊線及蘆洲線
15.41%
總經費扣除自償性財源後補助75%,補助金額為1,022.59億元。
蘆洲支線:99
新莊線:102
南港線東延段
29.67%
總經費扣除自償性財源後補助50%,補助金額為52.75億元。
100
信義線
33.71%
建設總經費扣除自償性財源及交通工程設施補償費後補助50%,補助金額為106.14億元。
102
松山線
35.02%
建設總經費扣除自償性財源及交通工程設施補償費後補助50%,補助金額為142.85億元。
103
土城線延伸頂埔段
1.11%
總經費為76.27億元;中央負擔60.47億元,新北市政府負擔15.8億元(含自償性經費)
104
※註:1.資料來源,自償率(不含南港線東延段)係交通部提供,其餘之資料(包括南港線東延段自償率)整理自臺北捷運工程局107年5月出版之106年捷運統計年報。
綜上,在順利推動計畫及爭取中央補助之誘因下,軌道建設計畫自償率及運量估算恐偏樂觀,且軌道建設計畫核定自償率及運量多以通車後數十年(自償率多為30年)為目標年,時間相隔過長,因人員更迭,歷史資訊回溯難度高,不利營運期間監督及評估計畫成效;且屆時已近使用年限,隨著人口結構改變及都市發展,相關建設將面臨重置(建)或更新需求。自償率為各計畫財源配置(如各計畫之中央與地方政府經費負擔)及引進民間參與可行性等之重要參考,而預估運量為未來營運預測,為計算自償率之主要參數,預測值之合理性攸關中央與地方之長期財政負擔,爰通車後短、中、長期之運量及自償率資訊允宜於規劃時估算,並依原計畫路線建立實際運量公開資料庫,定期提出與原規劃預測值之分析比較,以供適時監督及未來相關建設計畫規劃之參考。
(分機:8669馮于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