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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二0、近年海(岸)域走私偷渡事件頻仍,允宜加強海(岸)域巡防及港口安檢工作,以免海(岸)域巡邏密度不足而產生邊境安全之漏洞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公務預算部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近年來我國海(岸)域地區走私偷渡事件迭起,影響海(岸)域治安甚鉅,加上偷渡走私管道多元化,更增加查緝難度,如何運用有限人力、綿密勤務,有效阻絕犯罪不法為海岸巡防機關重要任務。海岸巡防機關編列相關邊境管理經費,107年度預算數54億4,240萬6千元,決算數54億2,869萬6千元,整體執行率99.75%(詳附表1)。經查:

附表1:105年度至107年度海岸巡防機關編列相關邊境管理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105年

106年

107年

業務項目

/工作計畫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369,751

373,377

459,816

546,751

203,841

244,184

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

98,002

96,317

87,162

84,528

112,337

96,552

地區海岸巡防工作

469,449

473,053

442,070

455,077

655,384

526,666

海洋巡防業務

3,066,409

3,211,728

2,334,954

2,516,855

4,470,844

4,561,294

合計

4,003,611

4,154,475

3,324,002

3,603,211

5,442,406

5,428,696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本報告彙整。

(一)近年海(岸)域走私偷渡事件頻仍,允宜持續強化查緝能量

依據「海岸巡防法」第3條:「海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三、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因此,在我國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與領土境內,除通商口岸為關務署法定執法範圍,及岸際500公尺以外之陸地範圍屬警政署執法範圍,其餘皆為海巡署任務範圍。

近年我國海岸巡防機關全力遏阻毒品、槍械彈藥及非法入出國等走私、偷渡活動,淨化海(岸)域治安,防杜非法事件發生。據101年度至107年度海巡工作績效情形可知(詳附表2),其中有關偷渡、走私類別總案件數分別為608件、471件、510件、466件、617件、549件及500件,查獲件數除102年度及104年度較低外,其餘年度均逾500件。

附表2:101年度至107年度海巡工作績效統計表 單位:案;件

項目/年度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查獲毒品a

314

212

227

201

276

231

196

查獲槍砲彈藥刀械b

102

64

88

85

105

77

74

查獲私運農林漁畜產品及其他物品c

117

106

133

143

203

183

167

查獲非法入出國d

75

89

62

37

33

58

63

小計(d=a+b+c+d)

608

471

510

466

617

549

500

維護海域海岸資源

267

268

410

481

591

493

418

災難救護及服務工作

1,042

1,010

1,157

1,142

1,090

889

872

其他

2,624

2,552

2,280

3,068

3,546

2,662

2,411

合計

4,541

4,301

4,357

5,157

5,844

4,593

4,201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本報告彙整。

2.「其他」含海巡署查獲人口販運、查獲經濟犯罪之專案工作、取締非法越區捕魚及其他海巡績效等案件。

3.截至107年度12月底資料。

另由101年度至107年度海岸巡防機關查獲偷渡走私各類案件觀之(詳附表3),107年度查獲毒品4,915公斤、槍枝80支及彈藥2,256顆、農林漁畜產品及其他物品15萬3,310公斤及偷渡人數115人,走私及偷渡非法數量頗多。又101 年度至106年度平均查獲毒品2,370公斤、槍枝111支及彈藥2,659顆、農林漁畜產品及其他物品18萬1,034公斤及偷渡人數132人。107年度查獲量與前6年度平均相比,毒品類增幅約1.07倍,其餘類別減幅分別為28%、15%、15%及13%。顯示近年海(岸)域走私、偷渡等不法活動頻仍且非法物品數量為數不少,偷渡走私管道多元化,恐危害國家安全、經濟穩定,更可能威脅國人健康,海岸巡防機關允宜提出對策阻絕走私物品及偷渡犯罪於邊境,以落實海(岸)域地區守護工作。

附表3:101年度至107年度海岸巡防機關查獲偷渡走私案件明細表

項目/年度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1至106年平均量

107年較前6年度平均增減比率

查獲毒品

(毛重公斤)

1,466

685

1,791

1,150

3,314

5,814

4,915

2,370

107%

查獲槍砲彈藥刀械

槍械(支)

123

88

98

115

135

108

80

111

-28%

彈藥(顆)

2,239

1,814

2,719

2,742

1,867

4,572

2,256

2,659

-15%

查獲私運農林漁畜產品及其他物品

(公斤)

65,829

260,738

103,079

357,852

144,967

153,739

153,310

181,034

-15%

查獲非法入出國

(偷渡人數)

107

259

168

70

36

149

115

132

-13%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本報告彙整。

2.截至107年度12月底資料;尾差係四捨五入所致。

(二)艦船艇實際配置人力雖高於最低配置人力,惟尚較標準配置人力短缺732人,宜注意海上勤務需求並適當配置人力

海巡署海域執勤範圍包含臺灣地區內水、領海、鄰接區及暫定執法線內海域面積約56萬4,303平方公里。該署現有之各式巡防艦船艇依轄區治安狀況、水文環境、港灣設施等因素布防,以巡防艦船艇數160艘計算,每艘艦船艇執勤面積約為3,527平方公里,勤務部署密度不高(詳附表4)。

另以各級巡防艦船艇最低執勤人力核算合理出勤班次,該署原規劃各海巡隊海上勤務班次需達80 餘班次,嗣因人事費及油料費增加等問題,爰將現行出勤班次減至每日49至53 班次,艦船艇出勤頻率較往年降低許多。又各巡防艦船艇海勤人力配置至107年底常態執勤艦船艇數計有160 艘,艦船艇配置合理人數之最低配置為1,607人,標準配置為2,588人,實際人數1,856人,雖高於最低配置人數惟較標準配置尚短缺732人(詳附表5)。故為有效維護海域治安之勤務作為,該署允宜注意海上勤務需求並適當配置人力,俾強化我國海域執法能量。

附表4: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勤務部署密度情形表

艦船艇數量(艘)

海域面積(平方公里)

勤務部署密度

(平方公里/艘)

160

564,303

3,527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

2.艦船艇數量:含20噸級以下之巡防艦船艇數。

3.海域面積:係臺灣地區內水、領海、鄰接區及暫定執法線內海域面積(包含臺日漁業協議水域及金門、馬祖、東沙島、太平島禁限制水域)。

4.勤務部署密度:海巡署每艘艦船艇執勤面積約3,527平方公里。

附表5:海岸巡防機關海巡艦艇人員配置情形表 單位:台;人

單 位

至107年底常態執勤艦船艇數

以年底艦船艇數

評估合理之人數

實際配置人數(107/12/31)

標準配置

最低配置

實際人數

與標準配置差異數

第一至第十六海巡隊

137

1,590

882

1,090

-500

北中南東各機隊

19

860

620

666

-194

直屬船隊

4

138

105

100

-38

合 計

160

2,588

1,607

1,856

-732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本報告彙整。

2.截至107年12月底資料。

(三)岸際巡防勤務人力逐年精簡,巡邏密度不足恐有漏洞

另依「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組織準則」規定,各地區分署為應任務需要,部署496處岸際巡防單位,執行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及通商口岸人員安全檢查、海域及海岸安全調查、岸際巡防等防止走私或偷渡之勤務工作(詳附表6)。

附表6:海岸巡防機關岸際巡防勤務部署情形表 單位:處

單位

岸巡隊

執勤單位

轄區範圍

安檢所

巡邏站

守望哨

北部分署

3

45

6

55

負責宜蘭縣和平溪北岸(不含)至苗栗縣青天泉(含) ,全長373.5公里

中部分署

2

37

5

45

負責北起苗栗青天泉南岸(不含),南迄嘉義八掌溪北岸(含),全長227.4公里

南部分署

3

53

7

66

負責北起八掌溪北岸(不含),南迄塔瓦溪(不含),全長304.7公里

東部分署

2

21

5

33

負責北起和平溪北岸(不含),南迄塔瓦溪南岸(含),全長252.3公里

金馬澎分署

3

50

8

47

負責金門、馬祖、澎湖三島巡邏路線總長度:420.2公里

小計

13

206

31

246

1,578.1公里

合計

496

-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本報告彙整。

2.目前臺灣本島及外、離島地區岸際(含金門、馬祖、澎湖、小琉球、綠島及蘭嶼)依區域及勤務重點設有安檢所、巡邏站與守望哨等單位,總計部署496處岸際巡防單位。

該署現行岸際巡邏勤務由31處巡邏站負責,每處巡邏站負責巡邏範圍40公里至70公里不等,全時段岸際各巡邏責任區內派遣共計62組巡邏勤務,全國總巡邏範圍1,578公里,每組巡邏密度約25.5公里/組。近年該署配合募兵制實施,岸際巡防勤務人力逐年精簡,現員數由104年度1萬511人降至107年度底8,852人,減幅達15.78%。是以,該署因應岸際巡防勤務人力精簡需要,現有各巡邏責任區派遣勤務組數勢必隨之調減,致各巡邏站巡防範圍擴大,倘巡邏密度不足恐生邊境安全之漏洞,允宜研謀對策運用現有岸際巡防勤務人力、裝備資源,加強岸際巡防及港口安全檢查工作,有效發揮勤務效能。

綜上,近年偷渡走私管道多元化,海(岸)域走私偷渡事件頻仍且非法物品數量為數不少,海(岸)域巡邏分別存有班次減少、人力未達標準配置及逐年精簡現象,恐影響巡邏密度而產生邊境安全之漏洞,允宜研謀對策並加強海(岸)域巡防及港口安檢工作,以維護海(岸)域安全。

(分機:8664 高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