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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10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五、超過3成設置體育班學校未聘任專任運動教練,允宜加強督導地方政府依法聘任,俾利學有專長之優秀運動員協助培育運動人才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教育部主管10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教育部所屬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歐婉如 廖來第

教育部體育署(下稱體育署)107年度於「學校體育教育-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計畫編列有關推動學校體育班經營管理業務預算數計4億4,247萬5千元,決算數則為4億952萬6千元 (詳附表1)。經查:

附表1:107年度學校體育教育-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分支計畫有關學校體育班經營管理預算之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子計畫項目

預算數

決算數

推動體育班經營管理與課程教學

168,475

178,916

獎勵縣市政府進用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及增置巡迴專任運動教練

200,000

163,758

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

74,000

66,852

合計

442,475

409,526

※註:1.資料來源,體育署提供。

(一)近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體育班班級數呈成長趨勢

10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體育班計有676校、1,862班、3萬8,681人,106及107學年度逐年成長,至107學年度已增為735校、2,042班、4萬151人。若以學制區分,以國中校數最多,其次為國小及高中(職)。

(二)超過3成設置體育班學校未聘任專任運動教練,允宜加強督導地方政府依法聘任,俾利學有專長之優秀運動員協助培育運動人才

依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0條、第23條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體育班者,每校至少置專任運動教練1人,若每年級均設體育班2班以上者,至少置專任運動教練2人;違反者,各該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情節重大者,應予停辦。然107學年度設置體育班計735校、2,042班,依上開規定應聘專任運動教練765人,卻仍有229校(占31.16%)未依法聘任專任運動教練,未聘足人數238人(占31.11%),其中以高雄市76校79人最多,其次則為臺中市24校24人及屏東縣23校24人(詳附表3),允宜強化督導地方政府依法聘任。

附表2:105至107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概況

學年度

105學年度

106學年度

107學年度

校數

班級數

人數

校數

班級數

人數

校數

班級數

人數

國小

193

382

7,837

205

397

7,788

204

402

7,757

國中

341

1,029

20,994

373

1,118

22,122

384

1,157

22,175

高中(職)

142

451

9,850

147

468

10,526

147

483

10,219

合計

676

1,862

38,681

725

1.983

40,436

735

2,042

40,151

※註:1.資料來源,體育署提供。

2.據體育署表示,106學年度體育班設置情形係依學校體育統計年報查填,相關報告已置於體育署官網。107學年度體育班設置情形(校數、班級數及人數),係依107學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初稿調查之數據。

附表3:107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聘任情形表

主管機關

體育班設置情形

專任運動教練聘用情形

學校數

班級數

已聘足學校數

未聘足學校數

應聘人數

未聘足人數

合計

735

2,042

506

229

765

238

體育署(部屬學校)

41

138

41

0

43

0

臺北市

84

229

67

17

88

20

新北市

93

247

75

18

98

18

桃園市

63

185

45

18

69

18

臺中市

79

215

55

24

81

24

臺南市

33

94

29

4

33

4

高雄市

112

302

36

76

11579

基隆市

13

39

10

3

14

4

新竹市

6

19

6

0

7

0

新竹縣

10

28

9

1

10

1

苗栗縣

14

45

7

7

17

8

南投縣

12

31

10

2

12

2

彰化縣

36

108

22

14

38

14

雲林縣

28

68

20

8

28

8

嘉義市

4

11

4

0

4

0

嘉義縣

17

43

11

6

17

6

屏東縣

38

107

15

23

38

24

宜蘭縣

23

57

21

2

23

2

花蓮縣

11

35

9

2

12

2

臺東縣

16

36

12

4

16

4

澎湖縣

2

5

2

0

2

0

※註:1.資料來源,體育署提供。

2.據體育署表示,107學年度體育班設置概況及專任運動教練聘任情形,係該署請各地方政府及國、私立學校先行調查提供(統計至108年8月30日),實際數值仍應以107學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調查資料據以核算為準。

綜上,近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班級數呈成長趨勢,惟超過3成設置體育班學校未依法聘任專任運動教練,體育署允宜加強督導地方政府依法聘任,並落實對未聘任原因及後續改善情形建立追蹤輔導機制,俾使學有專長之優秀運動員得以協助培育學校運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