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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主管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二、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執行進度落後,且執行館藏作品數位化數量與目標值相距甚遠,允宜確實掌握進度加強辦理,並強化營運機制,俾提升計畫收益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主管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文化部及所屬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蔡檳全黃彥斌

文化部107年度預算於「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攝影文化中心建置計畫」科目編列辦理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經費1億528萬元。經查本計畫預定總經費7億3,527萬6千元,執行期間為104年度至110年度,截至107年度累計已編列預算3億7,818萬9千元,107年度決算審定累計支付實現數3億6,256萬8千元,累計執行率95.87%。惟本案尚有部分問題待檢討改善。謹說明如下:

(一)因古蹟修復再利用執行進度落後,業經展延計畫期程2年,後續允宜加強控管執行

本計畫係104年3月19日經行政院院臺文字第1040009873號函核定辦理,原定執行期間為104年至108年。惟因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之審查作業未如預期,修復工程遲至106年1月初始正式開工,預估古蹟修復工程至108年竣工驗收,接續工程及開館營運將順延至110年,爰配合展延計畫期程2年。鑑於古蹟修復工程相對複雜且難度較高,文化部允宜加強控管執行,俾如期如質完成計畫。

(二)允宜提升攝影作品數位化比率,並強化數位平台功能,俾利作品保存與後續加值應用

查本計畫目標計有:1.攝影資產搶救、修復與保存。2.建置攝影資產資料庫,典藏作品數位化。3.建置攝影資產授權機制,典藏作品之加值運用。4.建置攝影文化中心,建置攝影作品專屬之展示及典藏空間,以及攝影作品專屬之修復室。5.培育攝影修復及研究人才。6.攝影藝術之研究與推廣等6項。

據統計,本計畫於104年度至107年度已累計購藏(含捐贈)攝影作品8,256件、執行典藏品數位化4,196件、辦理攝影研究專案及出版品17件、策劃攝影數位及實體作品主題展15件及完成攝影文化中心修復及再利用工程12期工程款估驗等。

按本計畫截至107年底已完成4,196件典藏品數位化,雖已初具成果,惟與原預定105至107年度完成典藏作品數位化之目標值9,500件相距甚遠;另107年底膠質底片資產及玻璃版底片資產數位化比率分別為19.77%及26.66%(詳附表1),數位化比率偏低,並經審計部提出審核意見。允宜加強辦理館藏作品數位化作業,俾利館藏作品之保存與後續加值運用。

附表1:截至107年底止攝影文化中心館藏作品數位化統計表

單位:件、%

項 目

館藏攝影作品

(1)

已數位化數量

(2)

數位化比率

(2)/(1)×100

膠質底片資產

3,071

607

19.77

玻璃版底片資產

1,084

289

26.66

書籍出版品、文件

262

189

72.14

攝影作品類-實體

2,475

1,789

72.28

歷史寫真帖、相簿

65

58

89.23

攝影家相簿、印樣

746

719

96.38

歷史相片

441

433

98.19

攝影作品類-數位檔

112

112

100.00

合 計

8,256

4,196

50.82

※註:1.資料來源,參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

(三)調降營運自償率,大幅增加公務預算負擔,允宜加強營運機制,提升收益,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查本計畫原始核定計畫總經費7億3,527萬6千元,預定自償率為30.9%,其中由中央公務預算負擔5億807萬6千元,其餘由作業基金負擔。嗣因受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影響,攝影中心基地總樓地板減少,辦理規劃調整、基地古蹟房舍整修經費需新增原未估列之工程費用,且費用均較原編列之同面積古蹟修復工程費用高昂,以及參照本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第28項決議重新核算後,文化部爰於107年間報行政院同意展延計畫期程2年及修正計畫自償率由30.9%調降為10.2%,自償性經費由2.27億元調降為0.75億元。

另據文化部說明資料顯示,本計畫修正後,雖計畫總經費仍維持7億3,527萬6千元不變,惟因下修自償率,自償性經費亦由2.27億元調降為0.75億元,其間新增非自償差額所需經費1.52億元及自償經費0.75億元均須改由中央政府公務預算支應。

因此,本計畫原定中央政府公務預算分擔5億807萬6千元,計畫修正後,計畫總經費7億3,527萬6千元則全數由中央政府編列公務預算支應。按攝影文化中心雖係負有藝術文化教育與推廣責任之文化設施,非以營利為首要,惟仍宜加強營運規劃,積極廣拓財源提升收益,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綜上,文化部辦理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因配合古蹟修復期程延長而展延計畫期程,允宜加強控管執行。又本計畫截至107年底完成館藏作品數位化之數量與預定目標相距甚遠,允宜加強執行數位化作業,以利作品保存與後續加值運用,並須研謀強化本計畫之營運機制,積極提升收益,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