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107年度「社會救助業務-辦理急難救助工作」項下,編列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救助紓困專案」所需奬補助費2億5,476萬元及該部急難救助金287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分別為2億3,620萬1千元及1,156萬元,執行率分別為92.72%及402.79%。有關衛福部主管之急難救助工作及經費運用情形謹分析如次:
(一)急難救助業務受理條件
依據衛福部「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馬上關懷計畫係透過與民眾最貼近之村、里基層行政體系,主動發現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之民眾,並及時提供經濟紓困措施,以落實扶窮濟急、減少家庭不幸之理念。馬上關懷計畫救助對象包括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或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經認定後發給關懷救助金1萬元至3萬元。
針對生活陷入困境民眾經馬上關懷計畫救助後,仍無法紓困或不符前揭計畫之申請救助規定者,依據社會救助法第21條規定,符合該條所訂情形者,得檢同有關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急難救助,爰急難救助主要係由地方政府辦理。此外,該部為救助遭受急難者並協助其自立,訂有「衛生福利部急難救助金申請審核及撥款作業規定」,針對申請急難救助者,經直轄市政府社會局或縣(市)政府核予救助後,仍陷於困境者,各該地方政府得轉報該部核定再予救助,該部亦受理直接申請救助之案件。
(二)急難救助紓困專案近年度經費流出及賸餘為常態,急難救助金之執行卻連年呈現超支情形,允宜研議整併,以提高行政效率
急難救助紓困專案預算執行率雖自102年度之64.61%增加至107年度之92.72%(詳附表1),惟各年度皆有經費流出或勻支情形,且金額不低,如106年度及107年度勻支金額分別為1,079萬8千元及869萬元。相較之下,由救助對象自行提出申請之急難救助金因預算規模大幅縮減,由102年度之1,490萬1千元減少至107年度之287萬元,連年執行結果超逾預算數,致須由急難救助紓困專案預算勻支支應(詳附表2)。鑒於兩者性質相似且救助對象雷同,允宜研議整併,以簡化申辦時間及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綜上,衛福部急難救助紓困專案近年預算執行率雖自102年度之64.61%增加至107年度之92.72%,惟各年度皆有流用或勻支之情形;又該部急難救助金制度,近年來因預算規模縮減,年年大幅超支,鑒於兩者性質相似且救助對象雷同,允宜研議整併,俾提高行政效能。
附表1:急難救助紓困專案(原名稱為馬上關懷計畫)102度至107年度之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
年度
項目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預算數
427,500
384,718
384,718
351,000
268,000
254,760
決算數
276,187
287,363
299,965
272,702
243,949
236,201
執行率
64.61%
74.69%
77.97%
77.69%
91.03%
92.72%
核定件數
17,409
16,218
14,197
12,400
11,813
11,813
賸餘數
131,476
42,939
53,078
59,345
13,253
9,869
經費流用情形說明
流出1,705萬3千元至低收入戶健保病患住院膳食費濟助、勻支278萬4千元至急難救助金。
流出3,777萬1千元至小康計畫精神病患收治經費、696萬9千元至低收入健保病患住院膳食費、勻支967萬6千元至急難救助金。
流出1,897萬6千元至小康計畫,勻支1,269萬9千元至急難救助金。
流出1,111萬6千元至小康計畫,勻支783萬7千元至急難救助金。
勻支1,079萬8千元至急難救助金。
勻支869萬元至急難救助金。
※註:1.資料來源,衛福部。
附表2:急難救助金102年度至107年度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
年度
項目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預算數
14,901
4,459
3,746
5,418
3,162
2,870
決算數
17,685
14,135
16,445
13,255
13,960
11,560
核定件數
1,225
1,039
1,003
1,096
1,011
403
經費流用說明
經費不足278萬4千元由馬上關懷預算勻支支應。
經費不足967萬6千元由馬上關懷預算勻支支應。
經費不足1,269萬9千元由馬上關懷預算勻支支應。
經費不足783萬7千元由馬上關懷預算勻支支應。
經費不足1,079萬8千元由急難救助紓困專案預算勻支支應。
經費不足869萬元由急難救助紓困專案預算勻支支應。
※註:1.資料來源,衛福部。
(分機:1931 何殷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