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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主管10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六、107年度國產醫療器材輸入製造業者檢查不合格家數較106年度增加,允宜賡續精進安全管?機制,以保障消費者使用權益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主管10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食品藥物管理署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黃惠雯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107年度「藥粧業務-委辦費」預算編列2,592萬元,執行醫療器材製造業者檢查業務,決算數2,171萬2千元。經查:

(一)醫療器材製造業者檢查相關規範

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第2條規定,藥物製造業者包括經營藥品製造、加工之業者、經營醫療器材製造及裝配之業者等,依該辦法第6條至第8條及第15之1規定,醫療器材國產製造業者及醫療器材輸入製造業者於新設、新增品項、遷移及擴建時應提出檢查申請,並於每3年進行1次後續檢查,檢查方式包含實地稽查及品質系統文件審查,經檢查不合格者,得於核定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複評,以1次為限。

(二)107年度國產醫療器材輸入製造業者檢查率低於106年度,惟不合格家數卻增加,允宜賡續精進安全管理機制

依食藥署統計107年度醫療器材製造業者檢查家數共計1,897家,其中國產製造業者238家,檢查率75.6%,低於106年度之94.4%,惟不合格家數為55家,較106年度增加14家,且缺失屆期仍未改善家數5家,亦較上年度增加4家;另輸入製造業者1,659家,不合格家數299家,較上年度減少50家 (詳附表1)。鑒於醫療器材產業攸關人身生命安全,必須確實掌握產品品質功效、安全及可靠性,故產品上市前需通過品質系統驗證及查驗登記審核,以確保產品上市前之功效品質,爰宜加強不合格業者矯正措施處理情形之追蹤,並強化醫療器材安全管理機制,及時對有安全疑慮之器材施予相關預防與矯正程序,以提升醫療器材使用之安全。

附表1:105年度至107年度醫療器材製造業者檢查結果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家

項目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預算

23,120

26,000

25,920

決算

21,980

21,709

21,712

檢查家數(A)

國產

243

234

238

輸入

1,374

1,272

1,659

總家數(B)

國產

262

248

315

輸入

1,414

1,497

1,634

檢查比率(A/B)

國產

92.70%

94.40%

75.60%

輸入

97.20%

85.00%

101.50%

不符合家數( C)

國產

61

41

55

輸入

304

349

299

不合格比率(C/A)

國產

25.10%

17.50%

23.10%

輸入

22.10%

27.40%

18.00%

缺失屆期仍未改善家數及處理方式

國產

7

1

5

輸入

48

41

33

※註:1.資料來源,食藥署提供。

綜上,107年度醫療器材輸入製造業者檢查不合格家數較106年度增加,允宜加強追蹤後續處理情形,以確保醫療器材品質,並落實醫療器材上市後管理機制,以保障消費者使用權益。

(分機:1930 芮家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