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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主管10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七、為利未來朝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發展,允宜檢討強化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相關計畫之成效與提升醫療服務涵蓋量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主管10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中央健康保險署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黃惠雯

健保署107年度「健保業務」預算數23億2,697萬4千元,用以精進健保制度,強化自助互助社會保險機制,執行結果,決算數23億1,462萬6千元。經查:

(一)健保法明定我國醫療照護應朝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發展

按100年1月26日修正之健保法第44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即健保署)為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應訂定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爰此,健保法已明定我國醫療照護應朝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之方向發展。

(二)健保署自92年起陸續推動家庭醫師相關計畫,以為健保法實施家庭責任醫師制度奠定基礎,並列為年度推動計畫之一

依健保署107年4月「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以下簡稱家醫計畫),自92年3月10日起即開始試辦家醫計畫,目前係轉型朝向鼓勵社區醫療群選擇以會員照護成效之支付方案。又據該署107年度決算書,關於「健保業務」之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實施內容為「結合家庭醫師、居家醫療、醫院以病人為中心整合照護及區域醫療整合,降低可避免住院率」,相關辦理情形包括:持續透過各類專案計畫,藉由醫療資訊互享機制,鼓勵基層院所參與並提供適當之連續性照護,並積極推動分級醫療,強化醫院與診所醫療合作服務,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整合性照護服務,導引民眾轉診就醫習慣,減少住院機會等。

(三)健保署推動家醫計畫10餘年,107年度之收案人數占納保人口比率未及二成,整體醫療服務涵蓋量與普及度仍有提升空間

依健保署提供家醫計畫之參與資料,93年度全國參與醫療群數為269群,於107年度增加至567 群,同期間收案人數、參與診所數及參與醫師均逐年成長,107年度計有4,558家基層診所加入及5,924位醫師參與(診所及醫師占率各為43.60%及37.81%),照護之收案人數達473萬餘人(詳附表1),雖逐漸展現計畫執行成效,惟收案人數占納保人口比率僅19.82%,低於二成,醫療服務涵蓋量與普及情形仍有檢討提升之空間。

附表1:近5年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試辦)計畫之整體參與情形概況表 單位:群、人、家

項目

醫療

群數

收案人數

(萬人)

收案人數占

納保人口比率

診所數

參與診所占率

醫師數

參與醫師占率

103年度

389

223.51

9.46%

2,890

28.54%

3,527

24.09%

104年度

426

248.46

10.47%

3,035

29.69%

3,709

24.87%

105年度

414

260.38

10.93%

3,057

29.90%

3,789

25.04%

106年度

526

413.42

17.31%

4,063

38.90%

5,182

33.73%

107年度

567

473.07

19.82%

4,558

43.60%

5,924

37.81%

※註:1.資料來源,健保署。

綜上,健保法明定我國醫療照護應朝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發展,健保署並自92年起試辦及陸續推動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惟執行10餘年來,107年度該計畫收案人數占率僅19.82%,仍未及二成,允宜增進服務涵蓋量與普及度,俾利未來依健保法規定具體實施家庭責任醫師制度。

(分機:8660 黃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