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法第4條規定,國有土地區分為國有公用土地及國有非公用土地,其中國有非公用土地係以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為管理機關,而截至107年底國有非公用土地總面積21萬9,862公頃、土地總值8,963億元,惟其中閒置面積2萬160公頃(占總面積比率9.17%)價值857億餘元,均較105、106年度增加。茲說明如下:
(一)據國產署提供國有非公用土地管理概況顯示,近10年國產署管理之國有非公用土地透過撥用、出售等程序,總面積由94年度之27萬1,047公頃,遞減至107年度之21萬9,862公頃,減少面積5萬1,185公頃;惟近3年度(105至107年度)閒置之國有非公用土地面積卻略微增加,由105年度之2萬12公頃,增加至107年度之2萬160公頃;至閒置土地價值105年度僅820億餘元,106年度則為844億餘元,迄至107年度復增加為857億餘元,呈現逐年上升趨勢(詳附表1)。
附表1:國有非公用土地105年度至107年度概況表
單位:公頃,新台幣百萬元
年度
總面積
總面積價值
閒置土地面積
閒置土地價值
105
218,179
932,175
20,012
82,003
106
219,108
936,200
19,117
84,407
107
219,862
896,314
20,160
85,797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網站及國產署。
(二)強化國家資產管理及提升資產運用效能向為國產署施政重點,惟據該署統計,截至107年8月底國有非公用土地歸屬為建築用地之面積約8,344公頃,其中閒置部分約1,922公頃,閒置比率23.03%。進一步以區位劃分,其中位於雙北市之閒置建築用地面積約183.49公頃,將近7個大安森林公園之面積,且其中不乏接管多年之大面積可建築用地,或位於精華地區及鄰近捷運站者。
綜上,閒置國有土地如能妥善管理並積極活化,當可有效挹注國庫;然107年度國有非公用土地閒置面積及價值較前2年度呈增加趨勢,當中不乏處於精華地區及鄰近捷運站者,允宜規劃相關活化措施,以促進國家資源使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