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以下簡稱賦稅署)及臺北、高雄、北區、中區、南區等5區國稅局107年度「一般行政-獎金」項下稅務獎勵金之決算數分別為3,200萬元、2,342萬4千元、1,567萬2千元、2,560萬8千元、2,189萬8千元及1,659萬6千元,合計1億3,519萬8千元。
依據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107年7月5日修正)第11點規定,依本要點申請之獎勵金,每人每年領取之金額,以月平均計算,最高不得超過其月俸額、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合計數之30%。但薦任第九職等主管以上人員,每人每年領取之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上開合計數之10%(106年為16%)。
惟高階簡任人員實際支領數額仍高出基層人員甚多,如107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之簡任人員每人平均領取6萬7,787元(106年度為8萬919元),薦任人員每人平均領取1萬4,024元(106年度1萬4,085元),相差近5倍;另5區國稅局之薦任人員每人平均領取1萬2,633元(106年度為1萬2,701元),賦稅署之薦任人員每人平均領取6萬0,228元(106年度為6萬1,461元)、委任人員每人平均領取4萬1,667元(106年度為3萬9,778元),均較5區國稅局為高(詳附表1),顯示稅務獎勵金核發對象偏重在高階簡任及賦稅署人員之情形雖有改善,惟差距仍大,且各區國稅局第一線基層人員領取較少,恐難達到鼓勵基層人員留任之目標。
綜上,稅務獎勵金核發對象偏重在高階簡任及賦稅署人員之情形雖有改善,惟差距仍大,且各區國稅局第一線基層人員領取較少,恐難達到鼓勵基層人員留任之目標,允宜通盤檢討其妥適性。
附表1:107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發放情形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機關名稱
簡任
薦任
委任
其他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人數
金額
賦稅署
31
2,460
175
10,540
15
625
34
716
臺北國稅局
21
1,336
1,365
17,980
263
2,001
337
2,107
高雄國稅局
16
1,149
899
11,106
110
1,089
284
2,328
北區國稅局
22
1,224
1,328
15,827
283
3,316
486
5,241
中區國稅局
17
1,199
1,232
16,402
137
1,475
409
2,820
南區國稅局
20
1,241
978
11,966
129
1,189
263
2,200
合計
127
8,609
5,977
83,821
937
9,695
1,813
15,412
※註:1.資料來源,賦稅署及各區國稅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