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7年度統一發票發售經費之決算數已較105年度及106年度微幅減少
1.統一發票發售經費主要支付財政部印刷廠辦理統一發票之發售作業,財政部印刷廠於每期發票發售完畢,按實際發售份數及發售單位成本向賦稅署請領經費,惟不得超過每期請領上限。
2.105年度至107年度賦稅署「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項下之統一發票發售經費決算數分別為1億7,887萬2千元、1億7,642萬4千元及1億6,951萬6千元;107年度較105年度及106年度分別減少935萬6千元及690萬8千元。
(二)統一發票發售經費決算數減少之原因主要為收銀機發票減少,手開式統一發票仍逐年成長
1.依據賦稅署提供資料顯示,105年度至107年度收銀機發票之發售略有減少,分別為781萬6千組、730萬5千組及677萬5千組;惟同期間手開式統一發票發售份數分別為1,122萬3千本、1,132萬5千本及1,141萬本,仍逐年增加(詳附表1)。
2.復依據審計部107年度審核報告有關財政部主管之重要審核意見略以,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張數占統一發票開立張數之7成,惟導入電子發票之營業人家數未及3成;另部分已導入電子發票之營業人,仍以開立紙本發票為主。
3.又107年度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72億餘張,其中B2C電子發票71.9億張,顯示電子發票之開立主要集中在消費通路 (B2C),其他類型之電子發票(如B2B)之推廣亟待加強。
綜上,電子發票可降低營業人之營運成本、人力及儲存空問,財政部亦積極推廣電子發票,惟營業人採用電子發票之意願並未如預期,手開式統一發票發售份數仍逐年增加,致統一發票發售經費無法撙節,允宜從法規、作業、系統、推廣輔導等面向研謀改善對策,俾排除障礙。
附表1:105-107年度統一發票發售經費預決算及發售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5
106
107
預算數
181,411
181,411
181,411
發售情形
發售單位成本
手開式每本4.9元
收銀機每組15.9元
手開式每本5元
收銀機每組16.4元
手開式每本5元
收銀機每組16.6元
發售份數
手開式11,223千本
收銀機7,816千組
手開式11,325千本
收銀機7,305千組
手開式11,410千本
收銀機6,775千組
決算數(總金額)
178,872
176,424
169,516
※註:1.資料來源,賦稅署提供。
2.本項發售經費由財政部印刷廠於每期發票發售完畢,按實際發售份數及發售單位成本向賦稅署請領經費,惟不得超過每期請領上限。因105年1-2月期及7-8月期均超過請領上限,致單位成本乘上發售份數後之金額,與總金額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