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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主管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獎勵及延攬特殊優秀人才,允宜探究獎勵留任與延攬新聘人數減少之原因與合理性,並考量協調相關部會統整由單一部會辦理,俾利資源合理分配 日期:108年9月 報告名稱:科技部主管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科技部及所屬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呂志銘

科技部107年度預算業務計畫「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係國庫現金增資該基金補助辦理推動整體科技發展、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改善研究發展環境等科技研究與發展支出,107年度預算數299億4,834萬5千元,決算數299億4,834萬5千元。經查:

(一)科技部及教育部均依彈性薪資方案辦理補助獎勵及延攬優秀人才

1.自99年8月1日起實施之教育部「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下簡稱彈性薪資方案)係為提升我國學術績效達國際競爭水準,引進國際高等教育人才及培育優質人才,期藉由實施大專校院教研人員及經營管理人才之彈性薪資,延攬及留住頂尖教學、研究之特殊優秀教研人員等。上開彈性薪資方案相關經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校務基金自籌收入及科發基金補助專款支應。

2.科技部表示,其補助對象為研究績效傑出人員(不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而教育部補助對象為國內外教學、研究、高等教育經營管理及具資深產業經驗之特殊優秀人才,兩部會補助對象不同。衡酌二者同以大學校院優秀人才為範圍,且均屬含彈性薪資之經費支援,科技部允宜與教育部協調統整由單一部會辦理,以利補助資源合理分配,發揮延攬優秀人才之最大效益。

(二)新聘人才占新聘及留任人才合計數比重偏低,且107年度獎勵留任人數為近5年最低,尚待探究原因及合理性

科技部配合上開彈性薪資方案,自99年度起辦理「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及「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103年度至107年度補助金額幾皆達8億餘元 (詳附表1)。分析獎勵留任及延攬新聘人才數,103年度至107年度留任人才介於3,695人至3,954人間,新聘人才介於513人至782人間,即留任人才比重約8成多,新聘人才比重僅1成多 (詳附表2),差異不低;而107年度獎勵及延攬人才數為該期間之次低,其中獎勵留任人才數為近5年最低,允宜探究原因及合理性。

綜上,科技部延攬及留住頂尖教學、研究之特殊優秀研究人員,以留任現職人才為主,新聘人才占比偏低,且107年度獎勵留任及延攬新聘人數均有所減少,容待探究原因與合理性。另為利於獎勵補助資源之合理分配與效率運用,並提升延攬優秀人才成效,科技部允宜與教育部協調統整由單一部會辦理彈性薪資方案。

附表1:科技部獎勵及延攬特殊優秀人才經費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獎勵(留任)人才

延攬(新聘)人才

合計

核定數

決算數(註2)

核定數

決算數

核定數

決算數

103

761,387

752,665

130,635

109,465

892,022

862,130

104

708,440

697,651

157,936

145,361

866,376

843,012

105

700,131

692,154

167,640

157,896

867,771

850,050

106

708,882

694,278

160,108

151,450

868,990

845,728

107

554,842

-(註2)

160,908

156,341

715,750

-(註2)

※註:1.資料來源,科技部提供。

2.科技部表示,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之辦理期程為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而決算數則以會計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進行決算,爰決算數欄位以該部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之各年度經費結報數據統計。至107年度決算數則須俟各機構於結束後2個月內辦理經費結報(108年9月30日前),始得統計決算數。

附表2:科技部獎勵及延攬特殊優秀人才人數表 單位:人、%

年度

獎勵(留任)人才

延攬(新聘)人才

合計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103

3,954

88.52

513

11.48

4,467

100.00

104

3,791

85.44

646

14.56

4,437

100.00

105

3,707

83.77

718

16.23

4,425

100.00

106

3,812

82.98782

17.02

4,594

100.00

107

3,695

83.39

736

16.61

4,431

100.00

※註:1.資料來源,科技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