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係全球趨勢,為配合時代發展以提升政府採購效率,政府採購法於91年1月16日修正增訂第93條之1,增列電子採購作業規定。經查:
(一)政府採購電子化內容概述
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前項以電子化方式採購之招標、領標、投標、開標、決標及費用收支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爰工程會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內容包括:以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機關招標資訊、電子版政府採購公報供機關統一刊登招標及決標資訊、提供廠商隨時透過網路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之電子領標服務、共同供應契約網路訂購及以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辦理未達 100 萬元之簡易財物採購(以下簡稱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之財物採購)等。
(二)107年度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情形
依該會107年度決算書,該年度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情形(詳附表1)略以: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機關招標資訊(含更正)32萬餘筆,廠商電子領標次數計 96.42 萬餘次、共同供應契約網路訂購達 19.8 萬餘筆,下訂金額為286.83 億餘元、全國各機關辦理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之財物採購3,158 件,達成率為28.20%,超過該會訂定之15%目標值。
附表1:107年度政府採購電子化推動情形
項目
推動情形
政府電子採購網
公告機關招標資訊(含更正)32萬餘筆。
「政府採購公報」電子版
出刊 250 期,提供機關統一刊登招標及決標資訊。
招標機關以公開方式辦理招標之採購案件
機關以公開方式辦理招標之採購案件占年度總採購件數比率達 88.23%
電子領標
機關提供電子招標文件之案件計27.66 萬餘件,廠商電子領標次數計 96.42 萬餘次。
共同供應契約網路訂購
網路訂購數達 19.8 萬餘筆,電子下訂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286.83 億餘元。
以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辦理未達 100 萬元之財物採購
全國各機關共辦理 3,158 件,達成率為28.20%,超過工程會訂定之15%目標值。
※註:1.資料來源,工程會107年度決算書;本報告整理。
(三)近2年度以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方式辦理財物採購案件比率均達目標值,惟相關比率未及3成
工程會於106年度將全國各機關以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辦理未達 100 萬元之財物採購比率納為精進採購電子化業務之關鍵績標,106年度及107年度目標值分別為9%、15%,執行結果實際值為21.66%、28.20%,均超出目標值,惟106年度及107年度各辦理採購2千餘件及3千餘件,占可適用財物採購案件數1萬餘件比重尚未及3成(詳附表2),相關業務之推動容有精進提升空間。
附表2:106年度及107年度全國各機關以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方式辦理財物採購案件數
年度
辦理之財物採購案件數A
可適用財物採購案件數B
實際值A/B %
目標值%
106
2,358
10,885
21.66
9
107
3,158
11,200
28.20
15
※註:1.資料來源,工程會各年度施政績效報告;本報告整理。
綜上,以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方式辦理未達 100 萬元之簡易財物採購,可簡化採購作業,節省機關及廠商之作業時間及成本,提升政府採購效率,工程會107年度以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方式辦理財物採購案件比率為28.20%,達15%之目標值,惟相關比率尚未及3成,允宜加速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