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107年度預算「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之重要施政計畫項目之一為建構外來人口出境快速查驗通關,年度指標為外來人口出境快速查驗通關閘門總建置數量達20座,其中10座原已建置,10座為新增擴建,相關經費由106年度「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保留預算2,073萬元支應。該系統係利用外來人口入國時存錄之個人生物特徵資料,於出國時進行比對檢核,確認為同一人即可快速通關,能有效提升通關速率並強化國境安全。執行後,外來人口出境快速查驗通關閘門總建置數量仍維持10座,年度目標未能達成。
據該署說明前揭業務辦理情形,外來人口出境快速查驗通關閘門系統擴增案分2階段辦理,第1階段經承包商於106年10月27日完工報驗,因檢察與廉政機關於106年11月13日偵辦案件而停止辦理驗收作業;且承包商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契約,確實有轉包行為,經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履約調解後,依契約第18條及政府採購法第66條與第101條處置,於107年5月29日函知承包商終止全部契約並沒入保證金,將待釐清法律及損害賠償責任後,再行結算價金。又因第1階段已建置完成並報請驗收,須依契約第18條第3款約定,檢視設備,並針對不符合之軟硬體設備要求廠商改正或另洽第三方廠商改正,予以辦理驗收結算,爰106年度保留預算2,073萬元將再保留轉入108年度繼續執行。鑒於擴充機場之外來人口出境快速查驗通關閘門建置對於通關效率提升與國境安全管理有其需求性,該署允宜妥適處理後續履約爭議問題,並儘早完成系統擴充建置目標總數量。
綜上,移民署為提升我國快速通關速率與強化國境安全管理,推動外來人口出境快速查驗通關閘門建置數量擴增,107年度目標值為總建置數量20座,惟受承包商履約爭議問題而未能達成,該署允宜妥適處理後續履約作業,並儘早達成系統擴充目標座數。
(分機:1929 吳昀雲)
